2014年10月31日,一封来自吉林省的感谢信送到了郏县人民法院。这是一位当事人在受到公正审判后有感于法官清正廉洁的品格而发出的由衷赞叹,是人民群众对郏县法院审判工作的真诚肯定,是法官职业的无上荣光。
一封当事人的来信
远在吉林省的当事人王某某在感谢信中写道:当赵红举庭长将判决书邮寄到我单位后,我和夫人都流出了热泪!儿子看到后,要我写信对法庭全体法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和家族的亲人们一致认为,赵红举是新时代的法官楷模!他秉公执法,8月份开庭时,和法官们耐得酷暑,不喝我们送到法庭的一瓶矿泉水,在冢头法庭多次调解,不吃当事人的一顿午餐。他拒礼拒贿,顶住八面说情风,以当代法官风范,历经整整4个月的时间,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全家共同商议,制作“清正廉洁 秉公执法”锦旗一面,赠与冢头法庭庭长赵红举及全体法官们。
感谢信背后的来龙去脉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解某某系同母异父的兄弟,二人曾协商将老宅拆除改建为三间三层楼房,并签订协议,约定各自的管业权。由于王某某一直在外地,祖宅扩建后的三间三层楼房一直由解某某一家居住使用。现王某某要求三分之一的管业权,解某某不予交付,由此引发诉讼。王某某与夫人从吉林回到郏县参加诉讼,由于被告不承认原告对于涉案房屋的管业权,王某某夫妇二人无奈宿于宾馆。
赵红举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意识到该案看似简单,背后涉及的人数却不少,而且是家族内部亲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如不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矛盾加深,影响家庭和睦。当时正值酷暑天气,赵红举法官不畏炎热,数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相关情况,调查核实证据,最终认定了案件事实,但他深深地知道,此类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必须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才能维系好他们的兄弟情谊,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于是,赵红举多次辗转于原被告之间,讲述亲情和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尤其是对解某某及其家人道出王某某年纪大、老来思乡情切等语,解某某及家人也渐渐明白了法官的苦心。最后,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判决解某某将一楼西边一间和二楼靠南两间交付于王某某使用,于是有了王某某写感谢信之事。
清正廉洁 司法为民
赵红举同志现任郏县人民法院冢头法庭庭长,2013年5月开始主持法庭工作。在他的带领下,2013年冢头法庭被郏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而他本人也因工作成绩显著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在这荣誉的背后,包含了他及全庭干警的多少艰辛与努力。
在当事人和老百姓的眼中,赵红举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捍卫者,也是与老百姓有着血肉深情的“百姓法官”。在法院领导和同事眼中,他是一个业务和人品都信得过的好法官。其过硬的审判功底、扎实的工作作风、公正不阿的品质受到大家的称赞和叹服。
作为庭长,赵红举不仅自己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也深知带好队伍的重要性。他一直告诫全庭人员,“我们确实任务繁重,也知道大家都很辛苦,但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与法院打这一次交道,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一定要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在他的带领下,冢头法庭全体法官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案结事了为目的,不断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的职业追求。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许多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反目成仇的相邻握手言和,辖区变得更加和谐安宁。
对于王某某来说,这起案件可能是他这辈子打的唯一一场官司,而对于赵红举和其他法官们来说,这只是数百起案件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基层法庭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类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朋友之间、亲人之间,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与人们的情感相互牵连。赵红举法官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耐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时时处处为他们着想,不仅使案件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更力争将矛盾彻底化解,做到案结事了。由于基层法庭案件的特殊性,赵法官非常注重做好调解工作,不论是以何种形式结案,也不论是庭前、庭中还是庭后,只要有调解的可能,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为的是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多年来,赵红举始终恪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底线,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势所迫。坚持依法办案,不让法律的天平倾斜;坚持司法为民,时刻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中。担任庭长后,更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家比的是业绩,拼的是干劲,全庭人员从没发生过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现象,没有发生过违反廉洁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古语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赵红举法官正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用一个又一个平凡的案件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当事人的肯定。他的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装着职业道德,装着对事业的追求,立足平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用一片丹心展示了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谱写出司法为民的感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