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12点左右,平舆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的电话突然响起,打破原有的忙碌。原来,上午开庭缺席的被告刘东,现在愿意让法院从中间牵线进行调解,试图挽回与原告多年的交情。承办人张法官意识到这对昔日老友有了冰释前嫌契机,顾不上中午下班,立马通知对方当事人,及时联系车辆,叫上我就往被告刘某指定的地点赶。
半个小时的路程由于坑坑洼洼的乡间公路显得更加奔波,或许也预示着好事多磨。在三方共同努力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东所欠李林575000元于2015年5月一日前归还30000元,于2015年11月11日前全部归还完毕,并当场交付原告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这对昔日老友握手言和后,我看到张法官凝重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我们拒绝了双方当事人的执意挽留,简单的午餐后又投入到下午的忙碌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