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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大学生频频遇害的法制拷问

  发布时间:2014-09-03 17:32:27


    只有加强法制教育,加强社会管理的执法能力,加强国人的法制素养,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悲剧的发生。

    近一个月来,女大学生遇害的新闻频频见诸媒体。先是重庆20岁女大学生高某搭错车遇害;而后山东济南22岁大二女生金某搭黑车被囚禁性虐;紧接着苏州失联19岁女大学生被抢劫遇害;杭州20岁女大学生被杀后遭抛尸。

    这4起侵害事件,虽是独立个案,但因均涉及女大学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为何如此轻易被骗被害?在现代文明和法制下,犯罪分子何以敢如此猖狂?

    首先,要拷问下学校的法制教育。在金某被侵事件中,当金某发现司机代某不停绕路,甚至错过了火车时间后,依然没有发现存在的危险。对此,我们不应该指责金某,倒该拷问下学校的法制教育,到底教给了学生些什么?长期以来,我们的法制教育一再被边缘化,课时不落实,仅靠每学期始的“送法进校园”装点门面,法制教育不系统;所受的法制教育只是简单的告诉我们什么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要受到怎样的处罚,就像是把我们当成了“天生犯罪人”一样“防范”和“恐吓”,很少教授我们该怎样防范被侵,以及被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我,法制教育不实用;也没有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识规律讲授法律知识,法制教育不专业。细数法制教育“三宗罪”,便知为何我们的大学生面对复杂问题,茫然失措,遇到危险境况,如同待宰羔羊。

    其次,要拷问社会管理的执法能力。4起侵害事件,两起都涉及“黑车”,“黑车”非法营运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它就像“牛皮癣”一样久治无效,每次专项治理之后又像野草一样,“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成为“移动”的定时炸弹。不可否认的是,并非所有的黑车司机都心怀鬼胎,但游走于法律约束之外的“黑车”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工具或“领地”。“黑车”屡禁不绝,一个很明显的现象便是抓了又放、放了又抓;运动式治理,运动过后“黑车”再次泛滥;多头执法,以罚代管。黑车危害社会事件一次次被曝光,执法部门没能拿出彻底解决黑车的决心和办法,却仅仅是口头劝告不要乘坐黑车,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让人们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又如何信服?

    最后,要拷问下国人的法制素养。试问,有几个人没有坐过黑车?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拒乘黑车,黑车还会有生存的空间吗?大到拆除违建,小到逃票加塞,盖莫如此。国人习惯于为个人的权利而斗争,但不愿意为规则而斗争,一旦触及个人利益,马上就会极尽投机取巧之能事,谋求超越规则之外的利益。殊不知,皮之不存,毛将附焉。离开了规则的保护,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违法的牺牲品。法制素养并不是一个“高大上”的东西,它就是对公共准则的敬畏和恪守,并成为多数人的自觉。无论面对多大的利益,也不做违法者的帮凶。自觉肩负起一个现代社会公民理应承担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最大的个体自由,社会的自我治理才会实现,法制社会的理想才能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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