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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电话之后,他撤诉了

  发布时间:2014-05-29 17:50:23


    每周一一上班,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内勤去领新的案件。5月19日的周一也是如此。“昌老师,这次又给咱分了不少案件呢。”我所说的昌老师,其实是一位从业十余年的法官,现任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副庭长。我从2012年进院开始,就跟着她当书记员。两年的时间,我跟昌老师不仅学到了法律程序,还学到了很多办案经验。这一次,我按照她教给我的经验,第一时间翻看案件材料,做到心中有数。看完8起新收案件的材料,其中一份确认房屋赠与协议法律效力的起诉状引起了我的注意。

    起诉书写的很清楚,房主马某和刘某自愿将63.24平米的房产赠与大儿子刘某,卷宗材料里面还有一张房屋赠与协议的复印件。“我看这个案件很容易啊,只要向双方当时人核实情况很快就能结案。”

    昌法官笑了笑没接我的话,只是让我明天联系刘某,了解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然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第一通电话

    第二天,我按照起诉状上的电话打给刘某,电话响起很久刘某才接。

    我向刘某表明身份,让他这两天抽空过来一趟,并请他父母也来一趟法院,核实一下情况,如果事实清楚整个案件很快就能结案。

    可是没想到,刘某却推诿说自己的母亲来不了。“起诉书上不是写的很清楚吗?我也提交了房子的赠与协议,你们还想问啥?我母亲身体不好,去不了法院。”

    “材料写的是很清楚,但法官必须向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这是司法程序。”我耐心地向他解释核实信息是法官的职责所在,并向他转述了昌法官的意思,“如果母亲确实来不了,法官可以上门核实案件情况。”

    这时他又说虽然母亲来不了,但可以先让他父亲过来。“要不我先让我父亲过来,你们先向他核实情况?”

    “也行,什么时候?”我向他询问具体时间。

    “就这两天,就这两天,我抽空和我父亲过去。”说完,刘某就挂断了电话。

    我突然觉得这件案子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第二通电话

    5月23日,眼看时间已经过了快一个星期,刘某却始终没有来法院。于是,昌法官一大早又给刘某打了个电话,问他到底什么时候能来。

    一听是法官,刘某显得有些不耐烦。 “昌法官,我跟您说了,我母亲身体不好,出不了门,怎么去法院?”

    “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你母亲身体不好,我们可以上门到你家向你母亲核实情况,这都没有问题。”

    “我说了很多遍了,我父母自愿把房子赠与我,协议上清清楚楚写着呢,还需要核实什么?”

    “这是法律规定的,我必须当面向你父母核实,确认协议究竟是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愿。”

    “怎么不是真实意愿?协议上我父母都按了手印的!我母亲不在家,她回老家养病去了,你们抓紧时间一判不就行了。”刘某有些着急了,突然又说她母亲回老家去了。

    听到他这样说,昌法官愣了一下,忙说“你老家在哪?如果她来不了,我们可以去一趟,向你父母核实清楚了,案件才能往下走程序。”

    见昌法官坚持要走一趟,刘某语气软了下来,他表示自己先给老家打个电话,联系好了再通知我们什么时候去他老家。之后,就匆忙挂断了电话。

    第三通电话

    5月26日,昌法官见刘某还是没有动静,决定再给他打个电话。

    “刘某,你老家联系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去?”昌法官告诉他,地方远也没关系,只要跑一趟能解决问题就行。可是刘某又说不行了,他突然告诉昌法官自己的母亲患有精神病。

    “我母亲患有精神病,这是她之前签的协议,就算你们现在去了她脑子也不清楚,你们问不出来的。”

    “那这可不行,如果真的是患有精神病,那她签订的协议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首先确定她的精神状态,确定她的行为能力。”

    听到昌法官这样说,电话那头儿的刘某许久都没说话,最后只说了一句“那再说吧。”就把电话挂了。

    我站在旁边诧异的不得了,我问昌老师,“这个协议有可能是假的吧,要不他怎么不敢让咱找他母亲确认呢?”

    昌法官没有接我的话,而是笑了笑,说:“你看吧,他过两天该来撤诉了。”

    第二天一早,刘某的代理律师就过来了,要求撤诉并提交了撤诉申请。

    事后,昌法官告诉我,她当法官办案这么多年遇到的什么稀奇的事情都有,这都不算什么,有些人为了利益提供虚假证据,有的亲人、朋友尔虞我诈、反目成仇,而这时,法官要做的就是要擦亮眼睛,依照法律公平公正的去办案,这样才能担起法官心中的天平!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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