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新乡县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13 15:45:30


    5月9日,夏风徐徐。新乡县人民法院集中20多名干警,出动7辆警车,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再度重拳出击,展开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随同集中执行的还有新乡县人大代表、政协会员、执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他们随执行干警一起,共同见证此次集中执行活动。

◆告捷,首案攻克“骨头案”

    执行人员首先执行的是一起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依照新乡县法院2013年4月判决书,被告李某、姬某夫妻俩赔偿原告刘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7484.1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姬某没有履行判决,申请人刘某于2013年6月提出执行申请。    

    在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夫妇,但两人均拒不到法院,姬某还对上门的执行人进行辱骂。执行人员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姬某的银行账户,也无存款可供执行,申请人刘某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搁置。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李某所住的小区,发现李某的面包车停放在其所居住的楼下。

    在被行人李某的家中,执行人员苦口婆心地做起了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面对劝说,李某的妻子姬某仍以没钱、生活困难为由不配合执行。为防止姬某的恶意纠缠,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将李某带走,同时将其面包车辆扣押。

    顺利拿下第一个执行案件,执行人员信心满满,随即赶往新乡县古固寨镇执行下一个案件。

◆精彩,杀“回马枪”堵老赖

    乡村的五月,村木葱郁。执行车辆穿田野、越村庄,很快来到了古固镇寨祥和社区失信执行人崔某的家。只见崔某的小楼大门紧锁,不见其踪迹。据蹲守的申请执行人张某介绍,崔某刚刚开车外出。

    此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2008年,崔某的未成年的儿子崔某某驾驶其摩托车将骑自行车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撞伤,该事故经新乡县交警队认定,崔某的儿子崔某某负全部责任。2009年10月经法院判决,被告崔某支付给原告张某赔偿款11759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崔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张某遂提出执行申请。此案在执行中,执行人员颇费周折。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2011年7月,执行人员找到崔某和申请人坐到一起,经过协商,崔某当场交了5000元,剩下部分想办法交,申请人张某同意缓交一段时间。2011年9月执行人员又同申请人到崔某家催其交余下的赔偿款,崔某上年纪的父亲与执行人员大吵大闹,百般阻拦执行,案件一度搁置。同年12月执行人员再次来到崔某家,与其妻子还没说两句,崔某的妻子扭头出去,不大会儿,带来一个老头,老头进屋后二话不说,拿起板凳要砸执行人员,为了案件能顺利执行,执行人员只好离开。在2012年1月和6月期间,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去被执行人家中,一直没有找到崔某。2012年12月,执行人员经过多次蹲守,将崔某堵在家里,崔某不仅关门不出,还并打电话招来其父亲同执行人员大吵大闹,并威胁执行人员和申请人张某。2013年4月,新乡县法院裁定追加崔某某之妻张某为被执行人,但其仍不履行。在此案执行的三年时间里,执行人员已记不清往崔某家跑了多少趟,硬是靠挤牙膏的方式,从崔某手中“挤”出25000元赔偿款。由于其崔某百般抵赖,其余赔偿款一直得不到执行。

    虽然崔某没在家,但申请执行人却提供了其车牌号码,执行局局长许斌当场记下。离开崔某家,执行人赶到古固镇北街村的被执行人张某家。据承办此案的执行人员介绍说,此案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份案件,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张某某各项损失19571余元。案件经新乡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审判决。申请人张某某于2013年7月提出执行申请,但由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在外躲避,其妻李某又拒不配合。张某既没有银行存款,更没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赶到张某家时,其大门紧闭。任凭执行人员多次叫门,就是没有丝毫动静。然而,细心执行人员发现从张某家往外流水的水泥管道里,还在滴着水。执行人员当即判断:张某家要么有人,要么是没走多远。由于还有其他案件需要执行,为了不耽误时间,执行局局长许斌决定先放弃此案。

    在接连转了两个村庄后,时间已是临近中午。村里人有的已经坐上了饭桌,有的刚完忙地里的农活。在研究下一步执行案件时,主管副院长任宗英和许斌局长决定对崔某、张某两个被行人杀个“回马枪”,决不让老赖逍遥法外。当执行人返回崔某住的楼房前,发现在楼后门的水泥路上停放着一辆白色轿车,其车号与申请人张某说得一模一样。崔某某就在家里!许斌局长当即分兵两路,一路堵住前门,一路堵住后门。执行人员多次喊话在没有人应答的情况下,从前门撬开窗户进入,将躲在屋内的崔某扭到大门口。崔某气焰嚣张,试图反抗,被执行人员戴上手铐,带上了警车,并将白色轿车扣押。崔某对法院的执行装赖耍横,百般刁难,没想到被执行人员用“回马枪”堵在家里,最终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回马枪” 显成效。执行人员又赶到张某家,又将张某刚回家不久的妻子李某堵在了家里。在仔细查找后,确信张某不在家。由于李某拒不配合,为确保案件顺利执结。执行人员当即给李某下达了搜查令。对搜查到的现金和信用卡,一一做了详细登记。执行人员当场对李某以案释法,劝其配合法院工作,想方设法履行法院判决,不然将会接受严厉的法律制裁。

    执行人崔某被带法院后,执行人员又招来申请执行人张某及家人,经过长达8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同意将原赔偿款117597元降到85000元。在原先给付的25000元的基础上,崔某一次性给付张某60000元。5月11日,崔某将赔偿履行完毕,张某写下证明表示双方不在有任何纠纷,以后和睦相处。

◆花絮,“赖”床装病没躲过执行  

    在被执行人梁某的家中,执行人员遇到了“麻烦”,其妻子捂着被子,躺在床上,口口声声说“腰疼”,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人员所执行的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依照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梁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3299余元,后经新乡中院二审变更为446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梁某未履行判决,申请人王某于2013年12月提出执行申请。几个月来,承办此案的执行人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梁某,但均拒不到庭。面对执行人的询问,梁某的妻子说梁某外出打工不在家,自己又有“腰疼”病,哪也去不了,再说家里没有钱,法院爱咋执行就咋执行。

    在场见证执行的一位县政协委员说,既然法院判决就应该履行,再说4000元钱对一个家庭来说应赔偿得起,再说这样拖下去也不是个事!最后执行人员决定扣押其家的部分财产。一见执行人员动了真格,梁某的妻子顾不上“腰疼”,扯下身上的被子跳下床,对执行人员吵吵嚷嚷和阻拦。鉴于其行为,执行人员当即扣押了其彩电一台。

责任编辑:曹红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