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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妇女频遭性侵害应引起全社会重视

  发布时间:2014-04-21 14:39:11


    今年3月2日夜,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翻墙进入本村留守妇女赵某家中,对赵某实施了强奸。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像这样留守妇女遭受性侵害的案件,2013年至今,正阳县人民法院共审结28件,判处犯罪分子34人。近年来,由于男人们大都外出打工,只留下弱小妇女守在家中。留守妇女的出现,给不法分子实施性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农村留守妇女遭受性侵害的案件频频发生,农村留守妇女的安全保障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笔者在审判工作中了解到,造成农村留守妇女遭受性侵害的案件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沉默助长案件频发。在远离集镇的村组处于弱势的“留守妇女”极易受到异性侵犯,一些留守妇女被同村男子强奸后,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或是怕在外的丈夫知晓,而选择了被动的逃避、沉默、甚至违心的迁就,酿成悲剧。农村留守妇女性侵害案件中有70%的受害者是保持沉默。

    不敢声张报案,致此类案件频发。农村留守妇女频遭性侵害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多数受害妇女慑于威胁恐吓或羞于见人,不敢声张报案,致使不法分子胆子越来越大,以致此类案件频发,有的甚至演变成命案。

    害怕影响她们的声誉,不敢声张正义。男人外出打工,女人留守在家,由于长期分居造成生活寂寞和精神苦闷,致使一些农村留守妇女胆小怕事,一旦遇到侵害,大多受害者怕报案以后会面临严重的歧视和偏见,被性侵害的事实会影响她们的声誉。有些受害者尤其担心,报案以后会被男友或丈夫疏远甚至抛弃,怕婚姻出现危机。

    警惕性不高,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留守妇女独自带小孩在家居住,由于警惕性不高,她们晚上睡觉时大多不锁房门,或在天气炎热的晚上,被害人为图凉快,门窗未及时关严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在审理的28起留守妇女性侵案件中,此类案件占6起

    不敢抵抗,致此类案件频发。丈夫或儿子大都在外打工,她们不敢抵抗,同时也迫于“怕丢面子,怕影响不好,被别人说闲话,而且不被家人理解”等社会舆论压力不敢报警,致使犯罪行为一再发生。

    农村留守妇女生活中缺少人身安全感,成为农村性侵害案件的主要侵害对象已是不争的事实。法官建议:      

    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配合,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充分关注留守妇女,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别是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务必要为本辖区内留守妇女建立完备的档案,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留守妇女进行走访,调查其是否存有受侵害的隐患。如果确有隐患,要及时做出反应,确保留守妇女的权益不受侵害。只有这样,留守妇女才能切实得到保护,她们才能安心养家、她们的丈夫才能安心在城市打工,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和谐安定。

    妇女在遭受性侵害等危害自身权益的事情后,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案,并向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反映。“否则,就是纵容犯罪分子,可能导致更多的妇女受侵害。”

    相关部门也应依靠各级妇联组织,本着“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逐级建立起“自我管理、自主决策、自我发展”的妇女互助网络组织。一旦遇到了困难,就可以得到及时的帮助和疏导。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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