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任院长 王光力
作者:河南省高院 发布时间:2003-01-16 14:55:22
任期 1955年2月—1966年12月
1956至1957年,全院干部61人,法警、工人5人。
王光力,又名王博纲、王章明,男,生于1911年,中共党员,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