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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以案为鉴,防线怎么守?

发布时间:2026-09-23 11:31:34


9月22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两高”联合发布了5起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央视新闻频道(CCTV-13)《新闻1+1》栏目对河南法院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进行报道。
2023年3月至10月,被告人黄某祥在其家中厂房内,用果葡萄糖、香精等原材料勾兑加工假蜂蜜,在瓶身打上原产国进口商字样,贴上外文标签,生产假冒进口蜂蜜。同时,黄某祥还利用他人身份,在不同电商平台注册多个店铺,并虚假标注原装进口、正品、纯天然、无添加、自然结晶等关键词,宣传“超划算买一瓶发5瓶”,借助平台的推送功能扩大曝光率,提高成交量,销售金额高达206万余元。经检测,涉案蜂蜜中未检出蜂蜜蛋白质,可以说一滴真蜜都没有。
平台优先推送推荐高性价比产品,原本可以帮助消费者快速匹配符合需求的产品,但却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提高了伪劣产品的传播效率,甚至在电商平台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许昌中院刑二庭庭长 马龙: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平台算法规则,线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类案件。为提高产品的点击率,精准匹配流量,提升商品销量,(被告人)虚假标注产品的关键词,将假蜂蜜包装成低价优质产品,利用电商平台的算法与推荐机制,由平台推送至消费者。
平台算法过度依赖点击率、转化率等指标,而假货因低价往往具备更高的数据表现,导致其获得优先曝光。司法实践早已明确,仅凭普通消费者识别“假货”远远不够,平台亦应承担起责任。平台应当通过算法干预、下架等方式及时处理,不能以“技术中立”为借口逃避监管责任。



文章出处:CCTV-13《新闻1+1》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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