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9月,嵩县田湖镇的药田里,丹参、黄精即将进入采收期。药农们忙着进行田间管理,嵩县法院田湖法庭法官也经常出现在药田里。趁着药农劳作的间隙,他们把涉药材纠纷的普法宣传安排在了田埂上。
由于辖区地处“豫西天然中药库”核心区,田湖法庭在“一庭一策”工作中打造“理润新田”品牌,把司法服务嵌进了中药材种植、交易、维权的全链条。今年1月至8月,该法庭新收案件308件,审结272件,审限内结案
率100%,服判息诉率99.63%;调解结案148件,调解率54.41%,无发还、改判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
数字背后,是一条从防到调,再到治的清晰司法服务路径。
靠前齐发力
药材产业要发展,稳定的环境是根基。
田湖法庭依托该县综治中心“嵩口气儿”小程序,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常态化联动,让涉生产、民生的矛盾纠纷一露头就有人管。
辖区有一起积压多年的树木压房纠纷。事情闹到法庭后,法官主动联系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合调处。随后,他们一同到现场勘定边界,从法理上明晰权责,从情理上疏导心结,最终促使涉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家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光靠事后调解不行,我们还要把理讲到群众心里,做好预防工作。”田湖法庭庭长黄洁说。
纠纷就地解
结合节气规律,该法庭还开通了农忙绿色通道,集中开展“田埂巡回调解”和订单式普法,把调解桌搬到种植基地,把普法课开到田间地头。
辖区农户依靠皂角刺特色种植增收致富,一起药材收购货款纠纷曾困扰一户药农。原告被告本是长期合作的邻里,被告收购原告的皂角刺后拖欠货款迟迟不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庭。承办法官下沉乡村开展巡回调解,结合法理乡情释法说理,讲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换位思考。经劝导,被告当场同意全额履行欠款。为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法官陪同被告赶赴田间,将货款直接交到正在地里劳作的原告手中,纠纷就地化解。
今年以来,该法庭已办结巡回调解案件28件,开展上门普法4场,解决了药农农忙时节没时间应诉的难题。
案例明边界
该法庭选取具有普遍指引意义的涉中药材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与现场培训,讲清楚交易规则是什么、权益边界在哪里,引导行业同类纠纷当事人诉前参照化解。
在此基础上,法庭将司法服务向产业深处延伸。针对中药材交易中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等问题,法庭梳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形成类案裁判指引,定期向药材交易市场、专业合作社推送。
药田边预防,田埂上调解,市场里护秩序。该法庭推行源头防控、多元联调、长效治理的 “三端协同” 工作法,将司法服务融入中药材产业发展,擦亮 “理润新田” 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