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中沃野,满目葱茏。今年7月,在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一场历经三次起诉、产生七份文书的“诉讼拉锯战”,在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的主持下终于圆满画上句号。原告贾某与被告赵某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下名字。
走出法庭时,两家人不约而同地长舒了一口气——这口气,他们已经憋了整整七年。
时间回到2019年。相识长达七年的贾某与赵某,虽已订婚但未登记结婚。这期间,贾某作为男方,通过转账等方式向女方赵某及其家人支付了不少款项,女方亦有数笔回款。后双方感情不和,因彩礼返还问题产生巨大分歧。贾某率先提起婚约财产纠纷诉讼,要求赵某返还彩礼,判决未能让双方满意。
为全额要回款项,贾某又先后提起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多个诉讼。一个案件,演变成了包含上诉、申诉、执行在内的多个案件。后因赵某身体原因,婚约财产纠纷案首次执行终本。
双方陷入“诉讼拉锯战”,矛盾越积越深。2026年初,当两家再次以“不当得利”对簿公堂时,案件被指定到三常路法庭审理。面对这起积怨已深的连环纠纷,闫平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
“如果只处理这起案件,双方的矛盾和心结依然无法打开,之前的执行案件依旧是‘定时炸弹’。”闫平梳理案情后发现,虽然案由不同,但所有纠纷都源于那段持续七年的婚约关系。为避免当事人陷入“一案结而多案生”的诉累,她决定打破常规,采取“多案联调、一揽子解决”的策略。
调解并非一帆风顺。起初,贾某坚持索要14万元,分文不让,赵某家人则气愤地表示已返还部分款项。双方见面便火药味十足。闫平没有急于说教,而是耐心倾听赵某的苦恼与委屈。待情绪缓和后,她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另一方面从“家人”入手,引导双方回顾七年感情基础,劝导放下赌气心态。
“七年时间,你们都付出了真情和真金白银,现在争的是一口气,还是真正想解决问题?”闫平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得失,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陷入了沉默。在此后的时间里,她前后组织了8轮疏导,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款项实际用途等因素反复核算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赵某返还贾某7.5万元,双方之间的婚约财产纠纷、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全部化解,执行案件同步化解,再无争议。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三常路法庭践行“调立审执访”一体解纷新模式的生动缩影。
作为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的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三常路法庭立足革命老区,创新“三式促三链”工作法,通过“融合式”工作站夯实责任链、“嵌入式”共建单位打造联动链、“浸润式”审判延伸服务链,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判后全过程。法庭联合叶邑镇政府建立覆盖175个行政村的诉调对接工作站,吸纳886名调解员,联动6家基层治理单位、11家行业性调解组织,构建起“法庭﹢乡镇﹢网格”三级联动机制。
“群众来到法庭,不只是为打官司,更是希望有人愿意听他们说句话、解个难。司法要先有温度,然后才有力度。”作为三常路法庭的庭长,闫平有自己的理解。正是这份将心比心的司法温情,让七年纠葛一朝化解,让两个家庭在法庭上真正放下了积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