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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法”于心 复“绿”于行——襄城法院将传统文化融入环资审判

  发布时间:2026-08-03 10:59:28


盛夏时节,占地200多亩的河南省襄城县骆驼岭司法生态修复基地绿树成荫、瓜果飘香。而10年前,这里因滥伐林木,到处是光秃秃的。

从荒山到绿洲,这是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人民法庭坚持从单纯打击涉环资犯罪到惩戒与修复并存,再到全面构建生态修复体系的司法实践。

“麦岭人民法庭不仅负责4个乡镇传统民事案件的审理,还负责全县范围内环资类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的集中审理工作。这是结合法庭案件受案情况的变化,探索实践的‘传统民事+环资专业化审理’模式,使审判质效进一步得到提升。”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亚说。

襄城县自古就有“植法护绿”的传统。张亚介绍说,《宋史·范纯仁传》及《宋名臣言行录》载,北宋至和年间,范仲淹次子范纯仁以著作佐郎知襄城县。时襄城“民素不事蚕织,鲜有植桑者”,范纯仁未以政令强逼,而作令曰:“有罪而情轻者,视所植多寡除其罚。”犯人为赎罪而植桑,桑成获利,乡人见而效之,终使襄城“桑树成荫,家家养蚕”。

“我们法庭传承范纯仁‘以植桑代罚’中所蕴含的教育挽救、修复引导、德法相济之治理智慧,将传统文化精髓融入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探索出一条植‘法’于心、复‘绿’于行的环资审判特色之路。”麦岭人民法庭庭长葛梦阳说。

10年来,麦岭人民法庭将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搬”进企业厂区、田间地头,把庭审变为普法课堂,让群众直观理解“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保护内涵。与此同时,对恶意环境违法“零容忍”,深挖案件背后管理漏洞,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精准助力行业治理,并全程跟踪生态修复义务履行,形成“破坏—判罚—修复—监督”完整闭环。

在张亚看来,坚持法护生态,不止于惩罚,更在于修复与重生。襄城县法院2016年便在骆驼岭设立融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的司法生态修复基地,精心打造的“植法护绿、著作清流”司法品牌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全县涉环资案件逐年下降。2026年以来,全院新收涉环境资源保护民事案件仅2件。

“案件下降后,我们有更多精力进行普法宣传,让生态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葛梦阳说,近年来,法庭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已呈常态化,定期组织干警通过“送法进校园+实践出真知”形式深入广场、社区、湿地公园,以案释法、答疑释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把绿色发展理念送到群众身边。2024年10月,法庭在平煤神马集团首山碳材料公司成立“环境资源法治宣教基地”,将其打造成为展示环境违法后果、普及法律法规、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的前沿阵地。


文章出处: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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