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和鉴定机构亲自到我家来司法鉴定,还给我家免去了诊费,法院的帮助太贴心了!”吴某父亲感激地说。
2024年10月,徐某驾驶车辆与吴某的车辆相撞,造成吴某胫骨、腓骨骨折住院。经交警大队认定,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后来长达两年,吴某家属与徐某都没有达成统一赔偿意见。2026年5月,吴某将徐某及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睢县法院。
由于事故已经过去两年,为了尽快做出公正判决,案件承办法官告知吴某家属,要对吴某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吴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对其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误工费等进行鉴定。
法院技术科受理此案后,主任林兵带领技术科干警上门走访吴某。吴某父母介绍说,女儿现在腿脚不便,且精神状态不佳。
林兵深受感触,吴某现在仍处于康复期,行动不便,如果前往鉴定机构,路途颠簸,可能会加重她的病情,便劝说吴某父母:“请你们放心,法院会尽量让你们‘少跑腿’‘不跑腿’。这次鉴定,我们争取上门服务,一次鉴定完毕。”
从吴某家出来,林兵立刻联系了开封金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向他们说明吴某的案件情况和康复情况,希望鉴定所可以上门鉴定,尽量减少吴某案件诉累。鉴定所负责人听到吴某自交通事故后,一直养伤,没有经济收入,当即表示愿意上门鉴定,并免去吴某的鉴定诊费。
7月24日,技术科干警宋文博与该鉴定所鉴定人员一起来到吴某家中,查看吴某近两年病历,为吴某诊断病情,与吴某父母亲切交谈,了解吴某的身体状况,细致记录各项鉴定数据,严谨完成全部鉴定流程。
鉴定完毕后,该鉴定所表示,将于下周出具鉴定结果,助力法院尽快做出公正判决,让吴某拿到拖延两年的各项赔偿。
面对法院和鉴定所的贴心服务,吴某父母说:“女儿受伤这两年,我们心里一直压着一块大石头,原本还担心来回奔波做鉴定会影响她恢复,没想到法院主动上门服务,鉴定机构还免去了诊费。不用长途往返,在家就能完成司法鉴定,实实在在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这份暖心关怀我们全家都记在心里。”
林兵表示:司法鉴定是保障案件公正审理的关键一环,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鉴定看似是多跑一趟路,实则大大减少了群众诉累。技术科既要保障案件证据客观完整,助力妥善化解纠纷,也要最大限度体恤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今后,我们会更加主动对接鉴定机构,推动上门勘验、减免相关费用,把司法便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