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下沉基层一线,周口市淮阳区法院刘振屯法庭近日将审判庭“搬”进乡村院落,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调解、现场普法等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83岁的王老汉丧失劳动能力,育有三女二子。本应安享晚年的他,因个别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无奈诉至法院。为保障老人诉讼权利,法庭第一时间联动该乡综治中心,为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充分保障其合法诉讼权益。考虑到老人年过八旬、腿脚不便,法庭决定上门开庭,将巡回法庭设在老人家门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开庭当日,法庭干警提前在村中街口支起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用听得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民法典中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并邀请村民旁听庭审。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各方陈述,从法理层面明晰赡养义务法律边界,从情理层面引导子女感念养育之恩。调解阶段,法官联合法律援助律师、村干部和乡贤,分头做子女思想工作,讲法律、摆事实、谈亲情。经过数小时的细致调解,5名子女最终打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每人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35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旁听村民进行讲解,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让这场家门口的庭审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