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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两级法院全方位做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6-06-23 16:16:2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依托南太行山林、黄河陈桥湿地、卫河水系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两级法院锚定生态保护目标,紧扣惩防修复、协同共治、源头便民三条工作主线,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主业,持续构建本土化、特色化环资司法保护体系,以刚性司法护航市域生态文明建设,为新乡绿色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推动端口前移司法为民,擦亮湿地法庭基层名片

陈桥湿地占地4000余亩,是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栖息着上百种野生鸟类,生态战略地位突出,2024年8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封丘县人民政府正式挂牌设立陈桥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封丘县人民法院鲁岗法庭顺势打造专属湿地法庭品牌,纳入全市环资司法整体布局。法庭常态化开展生态巡查与普法宣传,把巡回审判搬到黄河岸边、湿地林间。今年4月10日,封丘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陈桥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重点阐释破坏湿地生态、非法占用湿地、捕猎野生水鸟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现场解答群众土地、水资源、生态补偿等法律咨询,以靠前司法守护黄河湿地生态安全,切实把司法便民、生态保护落到群众身边,打通生态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陈桥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守护黄河湿地与珍稀鸟类栖息地,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关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护航南太行山林资源与地质生态,守护山地生物多样性;冀屯镇采矿塌陷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聚焦采矿塌陷区治理,开展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三大基地形成山水联动、保护与修复并举的司法保护格局,以基地为依托,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强化普法力度和司法震慑,为新乡全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践行恢复性司法落地见效

新乡市两级法院严守生态法治底线,坚持刑事惩戒、民事追责、生态修复一体推进,全面落实损害担责原则,推动环境侵权从被动处罚转向主动修复。

2022年4月,被告人张某海将其位于新乡县某镇某村附近一养殖场院子租赁给王某开(另案处理)用于非法排放、处置废酸液,租金为5000元/年。2022年4月至11月6日,张某将某公司的废酸液长期、多次交给王某开雇佣的杨某(已判决)、刘某(已判决)进行运输、处置,后杨某、刘某多次将该公司的废酸液运至上述养殖场的坑内进行非法处置、排放。2022年11月6日,杨某、刘某在向坑内处置、排放废酸液时被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查处。经查明,非法排放、处置废酸液共计215车,总计940余吨,经河南省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上述废酸液系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2023年6月20日,张某、张某海被新乡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案发后,张某海、张某家属通过某公司对造成污染的土地进行了修复。

新乡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海、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张某海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涉被污染的土地已被修复,对被告人张某海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积极采取措施修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从宽处罚。判处被告人张某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海、张某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张某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新乡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土地污染行为,同时督促被告人及时修复被污染的土壤,为土地资源保护和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自2023年全省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新乡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资刑事一审案件132件,针对非法排污、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裁判,在依法判处刑罚之外,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灵活适用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公开致歉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此外,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把生态修复成效作为量刑参考因素,部分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会选择主动退出违法所得、预交罚金、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甚至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这种判决带来的“主动退出、主动预交、主动修复、主动道歉”的正向行为引导,也极大缩短了从判决生效到生态功能恢复的时间周期。

立足审判与治理共抓,深化府院联动全域共治

以府院联动为抓手,打通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堵点。2023年3月2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环保执法与环资诉讼衔接工作座谈会,深入推动府院联动,形成加强环境保护多方合作的新模式。2023年11月22日,再次与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区人民法院召开环保执法与环资诉讼衔接工作座谈会,对环保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促进环保执法高效规范运转。为进一步打通执法与司法壁垒,为环保执法赋予更强威慑力,深度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025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新乡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非法倾倒处置问题,严打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加快查处。

下一步,新乡市两级法院将持续优化环资审判机制,丰富生态修复举措,深化府院协同效能,做强湿地法庭特色名片,不断探索贴合新乡地域特色的生态司法新路径,以公正司法助力美丽新乡建设。

文章出处: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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