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洛阳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洛阳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史军峰介绍,《实施意见》以服务保障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为目标,构建“1+10+6+4”工作体系,聚焦消费、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提出十大司法举措,将省委、市委的部署转化为司法服务“施工图”的具体行动。近3年来,洛阳市两级法院构建对接300家调解组织的多元解纷网络,调解商事纠纷数万件;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成功率81.58%;46个人民法庭诉前化解纠纷9003件,调撤率46.23%。
据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介绍,《意见》提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能级、涉旅纠纷化解效能、文旅司法品牌影响力“三个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明确做实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与文物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等任务,为洛阳文旅产业提供精准司法供给。近3年来,洛阳市两级法院审结涉文物刑事案件68件,追回文物352件;妥善化解涉汉服等新类型纠纷300余件;在龙门石窟等重点区域设立14个文旅特色法庭,实现全市3项6处世界文化遗产和主要景区司法服务全覆盖。
洛阳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洛阳市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以及文旅融合发展进入制度化、系统化新阶段。洛阳市中级法院将紧盯台账抓督导,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制度落实,让群众和经营主体感受到司法服务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