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叠翠,林海苍苍,药园铺锦,民宿林立,生态秘境与富民产业和谐共生。底蕴厚重、诗意盎然的西峡县,正徐徐铺展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画卷。
漫步西峡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层层绿意沿着山势绵延起伏,山风裹挟草木清香拂面而来,林间山雀啾鸣,满目生机盎然。管护员老王高兴地说:“几年前,这里还是滥伐林木后的裸露荒坡。如今的好风景,都是法治守护的成果!”生态蝶变的背后,既是西峡县委、县政府持续深耕生态治理的成效,也是西峡县法院秉持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惩修并举、以案促治的工作理念,久久为功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筑牢绿色屏障
2021年5月,范某某、余某某在丹水镇英湾村河道用地违规捕鱼,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二人共捕获鱼类7斤、小龙虾58斤。
西峡县法院对该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范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余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判决没收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同时责令二人参与河道保洁、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以实际行动修复水域生态。
该案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案并非个例。201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94件,涵盖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10余类罪名,案件呈现量大面广、多发易发特点,多因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不懂法不守法所致。
针对此类“无知犯罪”,该院坚持“惩戒有力度、修复有温度、治理有深度”理念,结合案件实际分类精准裁判,创新生态修复模式,明确破坏生态者“不能补绿就护绿、不能赔偿则尽责”,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见效。
为让生态修复规范化、长效化、可量化,该院主动联动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组建生态修复专业智库,邀请各方专家全程指导,保障生态修复精准落地。目前,该院已在老界岭林区、鹳河湿地公园、山区重点林地布局建成3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统一苗木标准、管护规范和验收流程。基地投用以来,当事人累计补植苗木2000余株,参与河道生态治理、湿地植被养护10余次,受损林地生态功能持续恢复。
绘就治理画卷
西峡县山多地广、群众居住分散,涉生态环境、涉文旅、涉农纠纷多发易发,传统“坐堂办案”模式难以满足基层治理需求。该院前移审判阵地、下沉司法服务,在太平镇、双龙镇、米坪镇等重点乡镇及景区沿线设立5个环资巡回审判点,将巡回法庭“搬”到山林田间、河畔村居、民宿集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没想到法院在家门口开庭,彻底解决了我的难题!”这是当事人郭某对西峡县法院跨区域环资审判工作的由衷点赞。郭某所称案件,是该院承担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职责后,审理的首起跨区域环境资源行政纠纷案。
2022年11月,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对郭某作出非法采挖矿产资源行政处罚,郭某对处罚依据存疑,沟通无果后诉至西峡县法院。依据省法院集中管辖规定,西峡县法院负责西峡、内乡、南召、社旗、唐河、新野6县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摒弃坐堂办案模式,多次实地走访核查实情,就地开庭审理。在法官情理法融合调解下,双方化解对立情绪,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针对案件暴露的执法短板,该院精准制发司法建议,直指执法程序、尺度把握等关键问题。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全盘吸纳、全面整改,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为凝聚生态治理合力,该院牵头搭建“法院+检察+公安+林业+水利+文旅+农业农村+乡镇村组”八位一体联动共治平台,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打通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堵点;同时,选聘各界代表担任生态修复监督员、法治宣传员,全程监督生态修复履职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村入户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025年以来,该院累计开展联合生态巡查12次,制发司法建议3份,开展生态普法宣讲40余场,成功化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百余起。
护航产业发展
香菇、猕猴桃、山茱萸是西峡县三大特色富民产业,产业发展过程中,时常出现山茱萸采摘权归属、购销违约、土地流转等纠纷,处置不当不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还制约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该院立足县域产业特色,在山茱萸主产区米坪镇设立“山茱萸法庭”,打造“理气和中”审判品牌,开通涉农纠纷快速审理绿色通道,以专业化司法服务护航富民产业发展。
该院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司法护航与民生保障同向而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精准服务绿色发展,依托龙潭沟、老界岭等优质文旅资源,妥善化解生态开发、资源管护、旅游经营等领域纠纷,让绿水青山持续转化为造福群众的金山银山;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普及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方位筑牢基层生态法治根基。
“守护伏牛山水、护航生态发展,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贺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实施,该院将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主业、深化多元协同治理,创新司法举措,凝聚共治合力,以法治微光守护绿水青山,让生态红利持续惠及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