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河南法院6个人民法庭入选。
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河南法院入选名单:新安县人民法院铁门人民法庭、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人民法庭、范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西峡县人民法院五里桥人民法庭、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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