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引擎,知识产权是守护创新的“安全阀”。2025年以来,安阳法院以司法实践为笔,以“护创惠民”为墨,努力让创新创造的活力不断迸发,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书写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精彩答卷。
打出“组合拳” 高效化解矛盾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多、类型杂、领域广的特点,安阳法院打破就案办案的单一审理模式,构建多元解纷“生态圈”,让矛盾化解更高效。
府院联动聚合力。安阳市中级法院联合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知识产权纠纷司法调解中心”,发挥行政部门效率优势与司法专业优势。两家酒企因产品标识发生纠纷,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召开“调解联动促发展”座谈会,听诉求、讲法理,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类案调解提效能。针对商标权纠纷类型化、同质化特点,安阳法院创新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在审理某家化公司诉22家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时,法官先以示范判决明确法律适用,再引导企业根据商户侵权情节明确赔偿金额,促使22起纠纷“一揽子”化解。
延伸链条强保护。安阳市中级法院联合安阳市工商联,召开专精特新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对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列出清单,逐一落实,帮助专精特新企业维护技术性知识产权;加大对关键行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2025年以来,安阳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55件,调撤率83.83%,用数据彰显了高效解纷的司法温度。
刑罚有力度 “亮剑”侵权行为
安阳法院依法向假冒注册商标等侵权行为“亮剑”,通过人身刑和财产刑相结合的形式,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护航经济发展大局;量刑时做到宽严相济、比例协调,注重罚金刑在惩治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作用,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清缴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同时注重依法对犯罪工具予以没收或销毁,防止犯罪工具再次流入市场,坚决剥夺犯罪分子再次实施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石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中,供货方公司员工为获取非法利益,与购货方员工合谋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出售给购货方。后该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对其判处人身刑的同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工具,不仅彰显了司法捍卫商标专用权排他性与严肃性的决心,还警示相关企业员工不得逾越法律红线,为经营主体营造了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有温度 助力文化传承
安阳法院立足该市丰富的资源,依法妥善处理涉老字号、非遗知识产权纠纷,严厉规制抢注与老字号、非遗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企业名称、商标等“搭便车”行为,规范老字号市场竞争秩序,助力非遗资源的有序传承;鼓励正当竞争,解决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商标权属及效力问题,为创新主体品牌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某酿酒公司诉某酒业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某酿酒公司于2008年经受让取得案涉美术字体的著作权,某酒业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商品标签上使用,侵犯了某酿酒公司的美术字体著作权。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某酒业公司赔偿原告某酿酒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案涉美术字体,以商标权司法保护实践护航企业发展。
赔偿强震慑 引导诚信经营
安阳法院针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者“不敢侵、侵不起”;探索建立恶意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倒逼企业合法维权、诚信经营。 某米业集团诉某米业公司、某超市侵害商标权案中,被告某米业公司未经许可,在同类产品包装上使用与原告某米业集团系列注册商标相近的字样,导致消费者混淆。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既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向市场释放了“侵权必担责、恶意必重罚”的强烈信号。
惩戒有梯度 确保过罚相当
安阳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轻重、社会危害后果,综合适用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推动侵权赔偿数额确定从“泛化震慑”向“靶向惩戒”转变,引导经营主体尊法守法。对能够查明的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实际获益,以该查明部分为基数,结合侵权人主观故意(如攀附商誉、明知行为侵权仍持续实施等)及情节严重程度等,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无法查明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益的部分,适用法定赔偿原则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裁判定边界 明晰侵权标准
针对当前电商领域的“一件代发”模式,安阳法院明确“一件代发”并不免除销售者对商品上游供应商及商品制造商等信息的审查义务。销售者未尽到审查义务、合法来源辩解不能成立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某公司诉某百货店侵害外观专利权纠纷案中,被告某百货店未经原告某公司许可,在其店铺中展示、销售原告享有专利权的商品,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办案法官多次沟通释法,讲解类案生效裁判,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该案提醒广大电商经营者,在享受“一件代发”模式便利的同时,须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对商品来源进行审查,从源头规避侵权风险。 安阳法院审理涉商标权案件时,依照商标权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明确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应主要从商品或服务来源、质量保障等方面考量,防止对商业交易模式进行机械化理解及标签化裁决。
防范全链条 杜绝恶意诉讼
为防止知识产权诉讼成为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安阳法院建立批量诉讼识别预警机制,在立案环节对批量案件建立台账、及时标注,责令原告如实披露关联案件信息,通过甄别排查、提前预警,提醒承办人精准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诉讼,守牢司法公正的“入口关”。 安阳法院围绕立案、审理、判决、执行全节点,督促知识产权诉讼当事人诚信诉讼。立案环节要求当事人签署诉讼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案涉权利在其他法院的诉讼、执行情况。审理环节着重审查原告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权利基础、是否存在反复或批量诉讼、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裁判前再次检索相关诉讼主体的诉讼纠纷,预防虚假诉讼。安阳市法院与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确保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进入司法程序。
宣传广覆盖 营造法治氛围
安阳法院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走进辖区广场、工业品批发市场,向商户、群众面对面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让“尊重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法治氛围。 据介绍,安阳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力护创新远航,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以“严格、平衡、协同”的司法保护,为“安阳智造”保驾护航。让每一份创意都能受到保护、每一名创新者都能安心奋斗,为安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的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