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豫高法〔2025〕183号)规定,经相关省级行业协会核实,中级法院初核,省法院复核,拟同意信阳市国宁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六批鉴定机构进入“一张网”委托鉴定系统。现公示如下:
1.信阳市国宁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10月,法定代表人姚利飞,住所地信阳市平桥区两庙村华豫路203号,申请鉴定专业类别为机动车鉴定评估。该机构具备省二手车流通协会备案证书,能力等级B级,能力范围为机动车评估。拟同意其机动车评估专业类别注册进入“一张网”。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5日至4月27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请在“一张网”中上传机构及人员资质材料,其中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截止4月份,否则不予纳入“一张网。”
监督电话:0371-65768601。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