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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10天!成功为工友追回欠薪

发布时间:2026-04-08 16:44:45


近日,在立案后的第10天,经过郏县法院承办法官朱彦军的耐心调解,赵某等7名务工人员当场领到了被拖欠的12.5万余元工资。随后,他们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朱彦军手中。

2024年,苏某、邵某从某上游公司承包园区建设工程后,雇佣赵某等7人提供劳务。工程竣工后,因上游公司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苏某二人无力向工人发放工资,仅出具了欠条。赵某等人多次向苏某二人催要,也尝试联系上游公司协商,却始终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赵某等人将苏某二人起诉至郏县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他们的欠薪。

案件受理后,朱彦军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第一时间投入工作,仔细梳理案情、逐一核实证据,全面掌握案件来龙去脉。朱彦军表示,“这笔钱不仅仅是7位工人的劳动报酬,更是7个家庭的生计所系。”发现案件的症结在于上游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后,他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想方设法与被告方的上游公司取得联系,并多次释法明理,阐明其在工程转包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从情和理的角度反复劝说其尽快支付工程款。

考虑到案涉人员较多,难以统一凑齐时间参与调解。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朱彦军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及上游公司代表到场沟通、调解。

调解过程中,朱彦军在督促上游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也引导苏某二人认清支付欠薪的法定责任,并耐心倾听赵某等7人的诉求与困境,促使大家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在朱彦军的耐心调解下,立案第10天,上游公司同意拨付工程款。苏某二人在款项到账的第一时间,便在法院见证下向赵某等7人足额支付了12.5万余元工资,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文章出处:平顶山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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