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4月起,一批新规施行

发布时间:2026-04-02 08:37:31


不得运用数据和算法设置“同货不同价”;明确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标准;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4月新规,事关你我,一起来看!

不得运用数据和算法设置“同货不同价”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4月10日起施行。规则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明确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标准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注册用户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在100万以上;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对象不局限于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注册用户数量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在100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

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

《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同一慈善信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受托人时,由承担主要受托管理责任的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要求在信托文件中予以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在国务院民政部门建立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受托人在其他渠道公布的信息,应当与其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信息一致。

文章出处:新华社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