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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课堂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03 18:36:05


3月2日,元宵佳节前夕,夏邑县法院干警走进夏邑县家庭教育学会,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课堂活动,通过多个互动环节让家长和孩子们在欢乐中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温度。

活动伊始,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政治部副主任刘芳魁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家长们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内容,从“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法定职责,到“依法带娃”的具体方式,逐一拆解法条,引导家长们认识到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宣讲的同时刘芳魁将法律知识点巧妙融入趣味灯谜中,引导家长和孩子们在互动猜谜中学法。

随后,干警们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等资料,带领家长们共读,大家围坐在一起,分享书中的法治小故事,交流家庭教育心得。

“原来给孩子讲故事,也是在传递法治观念。”一位家长在分享时说,“以后我要多和孩子一起读法律绘本,让法治种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元宵佳节的花灯照亮了团圆路,法治宣传的火种温暖了千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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