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农村刚刚过了中午“饭点”,杞县五里河镇马庄村何某某家中走来几位“不速之客”,原来是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孙德华、丁德木又一次登门送执行款了。随着何某某一张张清点着10000元执行款,其爱人王某某在旁边与执行人员寒暄着,工工整整写下收到条,办完领款手续。
这是执行干警第五次走进这个农家小院,为无法站立的何某某送来执行款。也是一个“承诺”、一个“约定”,让执行干警与当事人走了三年的送款路。这条路,在以后的日子里执行干警还要走下去,直到案件彻底执行完毕。
在何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某某驾驶汽车在国道上行驶,撞上何某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造成车辆损害及何某某受伤。公安机关认定,刘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赔付给何某某1万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的12万元,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再赔偿何某某各项费用共计4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对刘某某名下财产和车辆等进行查控,没有发现任何财产。刘某某常年在外地打工,以种种理由规避执行,案件陷入停滞状态。何某某因为交通事故重伤,胸部以下失去知觉。
2023年11月,执行干警孙德华一个月内先后三次带着书记员到刘某某家中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到刘某某父母已经过世,几个姐姐外嫁,查询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唯一听邻居谈论到刘某某的母亲一年前去世,在办理丧事时刘某某回家了两天。考虑到刘某某的母亲刚过世不久,按照豫东地区农村的传统习俗,作为独子的刘某某很有可能在春节期间回老家上坟,法官计划在春节期间到其老家查找线索。
2023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日凌晨,天寒地冻,夜色蒙蒙,执行干警再一次驱车三十多公里来到刘某某家中。但见大门紧闭,楼房内没有一丝灯光,呼喊刘某某的名字,也没有任何回应。难道研判有误,今年春节刘某某没有返乡过年?当时孙德华等在场执行干警心里也泛起了嘀咕。经仔细查找,执行干警发现了躲在墙角衣柜中的被执行人,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回到单位后,执行干警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讲着被执行人目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对方一家人所面临的艰难困境。同时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是刘某某依旧以家中无钱给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在拘留期满前夕,执行干警将从其家中搜查到的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证据移送到公安机关,告知其如果再不履行判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得知刘某某有可能因不履行赔偿义务面临刑事处罚时,他的几个姐姐主动给法官联系,要求进行和解。经与申请人何某某家人沟通后,刘某的亲戚将筹借到的4万元现金送至法院,剩余部分刘某某写下保证,承诺分期履行。至此,这起陷入困境多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柳暗花明,取得明显进展。
达成和解协议的当天,因为申请人坐在轮椅上来往不便,被执行人亲属交到法院的又是现金,为方便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孙德华决定带着书记员将执行款送到何某某家中。谁知道这一送就是三年,中秋节5000元,春节10000元,从2024年到2025年,再到2026年,执行干警先后5次为来往不便的申请人送去执行款70000元,执行干警的暖心之举让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终于再次出现了“人间烟火气”。
对王某某来说,案件和解后,对方也是按照协议进行履行,自己也能够安心务农、挣钱养家了。
同样对于被执行人刘某某来说,对此结果也是十分满意。协议达成后,他竭尽所能主动分期履行赔偿款,终于结束了多年来规避执行、居无定所的日子,自己也能够踏踏实实地打工挣钱,切身感受到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社会立足生活。
看到又一次登门送执行款的法院干警,何某某的爱人老王感动地说:“谢谢你们,这是三年内第五次给俺送钱了,你们的付出让我们一家人看到生活的希望。你们的约定每次都是那么的准时,都是主动在节前给我们送执行款,谢谢你们!”
正像老王经常给邻居们唠叨的那样:日子,总算有了盼头,我们一家人在奔波多年后也终于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这三年的送款路,始于法律背后的脉脉温情,也最终成于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信任的一腔托付,更承载着的是一种在岁月长河中缓缓沉淀、人与人之间的最真诚的约定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