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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条

  发布时间:2026-01-27 14:45:01


作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杨聚章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条 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坚持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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