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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李爱玲:“人大代表+法院”绘就多元解纷新图景

  发布时间:2026-01-20 14:46:16




开栏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与建言,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重要力量。代表委员们深入法院一线,倾听民声、汇聚民意,以扎实履职助推司法公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豫法同行”专栏,真切展现代表委员与法院 “监督有力度、支持有温度、互动有深度” 的良性生态,共同书写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李爱玲,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开封市通许县冯庄乡陈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获评“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河南省劳动模范”等称号。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当家庭赡养矛盾陷入僵局,人大代表以责任担当架起沟通桥梁,用情理温度化解亲情隔阂。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法庭邀请省人大代表李爱玲参与一起赡养纠纷调解工作,成功促成七名子女达成赡养共识,让八旬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坚实保障,彰显了“人大代表+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实践成效。

今年86岁的原告张某英,老伴去世后独自生活,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生活难以自理且无稳定经济来源,亟需子女照料。然而,老人的四子三女却因生活费、医疗费分摊、责任田耕种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此前,朱砂法庭曾邀请县妇联、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以及村法律明白人、“许美好”维权帮帮团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开展多元调解,无奈双方积怨较深、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即便如此,法庭始终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期间相继安排人民调解员跟进调解,多次登门走访,耐心倾听诉求、疏导情绪、释法明理,为矛盾化解积极创造条件。随着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案件出现转机,法庭抓住时机,特别邀请省人大代表、冯庄乡陈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爱玲参与,借助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和群众工作经验破解调解僵局。

调解现场,李爱玲代表以“拉家常”的方式拉近与当事人距离,耐心倾听几名子女关于各自家庭情况与难处的述说,同时也细致了解老人的生活诉求与内心期盼。“赡养父母不是选择题,而是每个子女的必修课,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血脉相连的责任。”李爱玲代表结合传统孝道文化与现实案例,从亲情角度娓娓道来,引导子女们回忆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换位思考老人孤独无依的晚年困境。她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子女们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打破“因琐事积怨而拒绝赡养”的错误认知。
在李爱玲代表的温情疏导与法理阐释下,原本各执一词的子女慢慢放下对立情绪,并开始反思自身行为。法庭干警从基层治理与社会和谐角度及时跟进调解,多方合力搭建起沟通信任的桥梁。经过近五个小时的耐心细致工作,几名子女最终达成赡养协议,纷纷表示愿意共同承担起赡养父亲的责任,让老人安享晚年。看着子女们握手言和,老汉紧紧拉着李爱玲代表的手,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人大代表来自群众、植根群众,参与纠纷调解既是履职担当,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李爱玲代表表示,赡养纠纷关乎民生福祉,只有将法理、事理、情理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修复亲情。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更向群众传递了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代表心里话: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不仅搭建了民意沟通的桥梁,更让司法实践多了一份民生温度。
“这次参与赡养纠纷调解,对我而言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履职实践。”省人大代表李爱玲感慨道,“赡养问题看似是家庭琐事,实则关乎农村老人晚年幸福,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不仅搭建了民意沟通的桥梁,更让司法实践多了一份民生温度。我们以人大代表身份介入,既可以从群众视角倾听诉求、疏导情绪,也能协助法院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通,让子女们真正认识到赡养义务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责任。最终看到一家人放下隔阂、握手言和,老人愁容变笑脸,我打心底里感到欣慰。”

文章出处: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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