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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辑·豫法同行丨省人大代表贾辉:代表助力解纷 司法温情暖民

发布时间:2026-01-09 15:51:55



开栏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与建言,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重要力量。代表委员们深入法院一线,倾听民声、汇聚民意,以扎实履职助推司法公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豫法同行”专栏,真切展现代表委员与法院 “监督有力度、支持有温度、互动有深度” 的良性生态,共同书写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贾辉,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金豆子集团品牌创始人、高级农艺师、河南省芽苗菜协会副会长、中国豆芽协会副会长、中国豆制品行业协会副会长。

“人大代表与法官携手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融入百姓家。作为人大代表,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谈起与法院打交道的经历,省人大代表贾辉深有感触。

2025年10月10日,虞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涉银行股权纠纷案件时,专程邀请金豆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省人大代表贾辉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跨越9年的“骨头案”。在贾辉代表的参与下,其他6起股权纠纷案也成功化解。

2016年10月,孟某与虞城某银行签订了《入股协议书》,银行承诺称,孟某的存款可以按照股东分红标准,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同日,孟某向该银行存入本金80万元,该款项名为股金,实为存款。按照协议约定,虞城某银行应当按照股东分红标准,向孟某支付利息,但是该银行仅向孟某支付了12.4万元的利息,再未支付其他利息。2024年7月该银行向孟某返还50万元本金,剩余30万元本金未返还,也未支付利息。孟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银行签订的《入股协议书》,返还存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因为退还股金、利息计算等问题,发生激烈争议。双方各执一词,意见无法统一,化解难度较大,调解未能成功。因该案是2024年11月份立案,时间较长,加上虞城某银行正处在股份制改制过程中,案件较为特殊,诸多原因导致一直没能结案。

面对循循善诱的法官,孟某手持协议书,情绪激动地说:“我当初是奔着入股分红才投资的,现在他们不按协议履行就是不行,如果不履行协议,我就去信访。”

而银行也有自己的苦衷,多次向孟某解释,不是不愿意按协议履行,而是改制确实遇到了问题,等问题解决后,才能继续履行。

因双方分歧较大,案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承办法官与其他法官研究案件时,想起贾辉与孟某认识,有共同语言,他说的话更有份量,或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邀请贾辉代表,共同参与该案件的调解。


再次组织调解前,承办法官与贾辉代表认真梳理案情,研判争议焦点,制定调解工作预案,为争取成功调解做足了功课。

“咱坐下来好好聊聊,说说这件事情该咋解决。只要信心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嘛……”调解中,贾辉代表以生产经营、公司管理、合同签订为切入点,让原本抵触的孟某逐渐放下戒备,慢慢打开了话匣子,缓和了对立情绪。

随后,承办法官和贾辉代表决定,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继续展开调解。法官从法律层面梳理权利义务关系,耐心解答孟某关于股金退还、利息计算等方面的疑问;贾辉则以第三方视角居中协调,用孟某听得懂的语言,既向双方阐明法律规定,又从代表监督、同行情分、诚信履约角度耐心对双方进行疏导。

“你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俗话说‘和气生财’,当初能签订入股协议,说明彼此之间比较信任,现在可别因为钱伤了和气,还是要‘以和为贵’。”贾辉代表和承办法官坚持以保障双方权益为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释法说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明确了返还款项、利息、方式和时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一起跨越9年之久的股权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随后,在贾辉代表的参与调解下,虞城法院还成功化解其他6起与该银行有关的系列股权“骨头案”。










文章出处: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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