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7套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高效化解企业矛盾,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原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某酒店有限公司曾签订7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告认购原告开发的7套商品房,双方已完成合同信息备案登记。后被告因自身经营不善,陷入资金周转困境,无力支付购房款,却迟迟未与原告协商后续解决方案。为盘活资产、推进房屋再次出售,原告将被告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7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配合办理涉案房屋的注销备案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云单秉持高效解纷、护航企业发展的原则,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详情。在沟通中,法官得知被告确因资金问题无法购房,且已无购房意愿,案件具备调解基础。考虑到原告急需注销备案登记以推进房屋二次销售,为最大限度减少双方诉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王云单法官次日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并联合特邀调解员张守海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从法理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开诚布公沟通,平衡各方诉求。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该系列案件在一周内圆满办结,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主动高效、专业务实的解纷举措表示由衷感谢。
此次调解,不仅快速化解了企业间的合同纠纷,保障了企业资产的高效盘活,更让双方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中牟县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发挥调解优势,将“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落到实处,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