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们凭借深厚的群众基础与公信力,在帮助法院有效弥合分歧、促进和解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025年11月,在濮阳市人大代表田亚坤助力协调下,南乐县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南乐某加油站与被告刘某某小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8年7月至8月,被告刘某某作为原告南乐某加油站的固定赊销客户,本人及雇佣司机先后四次在原告处加油,累计拖欠油款6175元并出具欠据,经原告多次催要未付。2020年10月22日,南乐县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判决刘某某支付油款及案件受理费。因刘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原告于2025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调解工作。11月7日,人大代表田亚坤与执行法官一同前往被告刘某某居住地开展现场执行。到达现场后,代表先是实地查看被告居住及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与被告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到其因近期经营亏损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欠款。在现场调解中,代表充分发挥贴近群众、善于沟通的优势,以“拉家常”的方式缓和被告的抵触情绪,再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用通俗语言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让其认清规避执行的严重性;随后又与到场的原告负责人沟通,从情理法角度引导原告体谅被告现实困境,提出合理协商方案。经过人大代表的耐心协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当场通过转账方式足额支付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人大代表作为桥梁纽带参与法院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帮助人民法院提升了纠纷化解质效,更彰显了司法民主,增强了裁判的社会认同度,为构建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注入了鲜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