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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王玉明: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

  发布时间:2025-12-23 17:43:32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依法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民营经济组织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民营经济组织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作者:王玉明,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法官文联理事、书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法院系统文联第二届理事会副主席,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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