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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搬”到现场

  发布时间:2025-12-04 16:53:58


“没想到法官连午饭都顾不上吃,这么尽心尽力帮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心里既感激又惭愧。”承办法官薛晓静说:“能帮你们把疙瘩解开,这比按时吃饭更有意义。”

近日,汝州市法院庙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庙下法庭负责人杨林辉与承办法官薛晓静到现场实地勘验,利用午休时间就地组织调解,最终争执不休的邻居当场握手言和。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系前后院邻居,因被告在原告宅院前搭建彩钢瓦棚、放置机械加工设备等问题引发矛盾。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其房屋通风采光、日常维修,且给房屋墙体造成了损害,故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为查明事实,杨林辉法官与薛晓静法官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

在涉事房屋后的过道里,杨林辉法官指着彩钢瓦棚和加工设备,一边比划一边耐心地向被告释法明理:“老王,你看,这棚子确实倚靠了李家的墙壁,按照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咱们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能给邻居造成不必要的妨碍。你搭建的棚子对原告生活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薛晓静法官又对原告说:“老李,也看看老王的实际难处,他这里搞点加工也是生计所需,完全不让弄也不尽合理。”

法官在争议发生的真实环境中从法律规定到人情常理,从各自困境到长远相处,调解双方矛盾。现场其他邻居也在旁密切关注,法官借此强调了邻里和睦、互助体谅的重要性。

最终,被告王某主动拆除棚子,修整复原下水管道。原告李某态度缓和地说:“法官为了我们这点事,饭都顾不上吃。老王有这个态度,我也放心了。只要问题解决了,以后咱们还是好邻居。”双方在现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就整改细节和期限进行了明确约定。

此次现场成功调解,法官走下审判台,深入争议一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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