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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护企促发展丨延津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跨省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03 16:31:17


“没想到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5天,无需经历冗长的庭审程序,不仅拿到了明确的还款方案,还保住了后续合作的可能,延津法院的司法服务太给力了!”

近日,上海某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拿到调解书后,对延津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纠纷的举措连连称赞。

案件回顾

据悉,原告上海某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幕墙技术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的项目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已完成结算,但被告未能按约定在结算后90日内足额支付租赁款。截至2025年9月30日,被告仍拖欠租金489237.2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无果,遂将该幕墙技术公司诉至延津法院,要求其支付欠款、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

该案于2025年11月5日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涉案双方均为市场经营主体,且存在长期合作的可能,若简单判决极易激化矛盾,承办法官便优先启动调解程序。法官先是分别与双方代理人沟通,耐心倾听原告的维权诉求,同时了解被告因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付款延迟的实际困境,随后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向被告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责任及违约成本,引导其正视自身履约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考量被告企业的经营实际,积极协调制定合理的付款方案。为精准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法官反复测算款项金额、推敲付款时间,提出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

经过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和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幕墙技术公司分三期支付原告租赁费、定损费、运费合计463370.7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执。11月20日,该案顺利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调解协议达成时,被告负责人当场表示:“感谢法院的公正调解,不仅帮我们化解了纠纷,还为企业争取到了合理的还款缓冲期,我们一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欣喜地表示:“这种高效、柔性的解纷方式,既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又未破坏与合作方的关系,后续我们很乐意继续与被告开展业务合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延津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将涉企纠纷化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全过程。通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缩短纠纷化解周期、强化权益保障力度,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司法担当助力延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延津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不断创新涉企纠纷化解举措,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务、更务实的解纷方案,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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