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法院通过“法院+警调”多元解纷机制,妥善化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这起案件不仅关乎抚养权的归属,更牵动着一位13岁少年的情感世界和健康成长。在法院速裁团队与警调办公室的协同努力下,最终找到了既尊重孩子意愿、保障其健康成长,又维系母子亲情的“最优解”。
案情回顾
巴某某与马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子。双方于2022年4月协议离婚,约定次子小巴由母亲马某抚养。然而,离婚后,马某因未能直接照料小巴的日常生活,小巴长期由父亲巴某某实际抚养。现马某到综治中心,请求变更小巴的抚养权。
聚焦核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邓州法院派驻市综治中心张文涛速裁团队接到该案后,考虑到此案的核心并非仅仅是抚养权的归属,更关乎未成年人小巴的情感需求和未来健康成长,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避免“一判了之”可能带来的亲情隔阂,速裁团队当即决定启动“法院+警调”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派驻市综治中心的警调服务办公室共同参与调解。法官负责厘清法律关系,梳理调解的法律框架;警调服务办公室刘咪警官则运用其专业沟通技巧,重点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在速裁团队的协调安排下,刘咪警官与年满13周岁的小巴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单独交流。通过温和引导和认真倾听,小巴明确表达了希望随父亲共同生活的意愿,同时也流露出对母子亲情可能因抚养权变更而受影响的忧虑。刘咪警官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安抚其情绪,并郑重说明父母的关爱不会因抚养权变化而改变。
速裁团队全程跟进沟通进展,及时将了解到的孩子真实想法转化为调解工作的关键依据,确保未成年人的意愿在后续调解中得到充分尊重和实质体现,为最终达成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调解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柔性调解:情理法交融化解矛盾
随后,速裁团队工作人员周海鹏组织马某和巴某某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核心准则,既阐明法律规定,又注重情感疏导。考虑到小巴长期随父亲巴某某共同生活,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且孩子本人明确表达希望继续与父亲共同生活的意愿,维持现有的生活环境更符合未成年人成长的需要。
经过工作人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婚生子小巴变更为由巴某某直接抚养,同时,马某享有随时探望儿子的权利,巴某某对此予以配合。巴某某亦自愿放弃了马某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邓州法院将继续深化“枫桥经验”在少年家事审判领域的运用,促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并持续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