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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培训班在河南法官学院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5-11-11 09:33:1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高人民法庭庭长的履职能力和水平,11月3日至11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举办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培训班,各中院相关业务庭庭长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共384人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参加了培训。

河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波出席开班仪式,并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为题讲授第一课。王波副院长对当前河南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就人民法庭干警较为关注的人员配备、法庭建设、优待政策等作了全面回应,并结合人民法庭工作的价值与意义,为“十五五”开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提升培训效果,更加贴近人民法庭的工作需求,河南高院民一庭与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就人民法庭工作提前开展了调研分析,针对当前受案较多的案由,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教授就“民商事审判中的法律思维”作了授课,邀请河南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五庭庭长高海娟、民一庭业务骨干等就民间借贷、婚姻家事、道交、劳务合同及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答疑解惑,以统一裁判尺度。本次培训将政治培训和业务学习深度结合,组织学员专题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个规定”学习问答,引导人民法庭干警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对标对表“十五五”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对司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切实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此次培训还安排了人民法庭工作交流专题,河南全省共5个中院的民一庭庭长、4个基层法院的院领导和20个人民法庭庭长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展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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