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积极落实郑铁两级法院“送法进企业”调研座谈精神,成功通过“先行调解+多元协商”模式,快速化解一起因铁路货运机构改革引发的运费退费纠纷,有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实际行动护航铁路企业高质量发展。原告河南省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纠纷解决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原告向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某车务段某站(独立法人)预缴运费发运元明粉。后因经营调整,原告停止铁路运输业务。经双方对账确认,截至2021年3月31日,原告尚有预缴运费余额88690.9元未退回。因多次催要未果,原告于2025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郑铁法院迅速启动繁简分流机制,将案件交由立案庭副庭长李高攀法官开展先行调解。法官在梳理案情时发现,本案争议焦点并非“是否应退费”,而在于机构改革后“由谁退、如何退”的问题。某车务段某站原货运业务已整合至某物流中心,原告企业对新的责任主体不熟悉,沟通渠道不畅,导致退费进程受阻。
按照郑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琦婷在“送法进企业”调研中提出的“聚焦实质解纷,提升服务质量”工作要求,法官主动对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邀请该集团公司参与协调,推动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在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配合下,法院组织某车务段、某物流中心共同协商,明确责任主体,畅通沟通机制。某物流中心随即启动专项核查,全面梳理原告历史预缴费用,迅速制定退费方案并予以落实。法院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担当负责的企业态度,赢得了原告的高度赞誉。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郑铁法院深化“送法进企业”调研成果转化、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多元解纷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不仅体现了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动作为,也展现了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司法、协力化解纠纷的责任担当。下一步,郑铁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努力让法治成为护航铁路企业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