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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召开府院联动专题协调会 努力化解土地纠纷

  发布时间:2025-10-24 15:28:11


宝丰县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对原告某村民小组起诉被告宝丰县某局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纠纷一案进行诉前协调。10月20日,在宝丰法院召开府院联动专题协调会,宝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立,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应敏,宝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兵兵,县其他相关单位及村委会负责人及村委代表等参加会议。

法院在案件诉前审查阶段,发现被诉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两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权益,因村民对土地确权依据、登记流程等提出异议,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合案件起诉证据,若进入诉讼程序,会极大增加涉众诉讼风险,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化解矛盾根源。宝丰法院及时启动府院协调程序,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协调会上,参会各方对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程序以及后续宗地使用情况等进行发言和逐项研判,最终确定先由相关镇政府及村委会对案涉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排查,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落实。

近年来,宝丰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构建行政争议“红黄绿”三级预警评估、“三位一体”协同调处等创新举措成效显著,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行政诉讼案件实质化解率达60.1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建立复议与诉讼交流会商机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分流阀”作用,2023年以来,经复议后进入诉讼案件比例降至10%以下,复议与诉讼良性互动格局稳固形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多元解纷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推动纠纷前端化解,行政诉讼收案量连续三年下降。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案件预警协调机制与府院联动的深度融合,聚焦土地、拆迁等涉民生重点领域纠纷,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为宝丰辖区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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