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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景线丨倾力调解彰显温情 化解心结邻里和睦

  发布时间:2025-08-19 17:48:04


“之前是我想法太偏激,没有考虑到其他邻居的感受。我愿意签委托书,让我父亲来参与此案的调解……”近日,在马村区法院近两个月的多轮调解下,一起因单元公共管道堵塞引发的纠纷,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公共管道堵塞引纠纷

马某是马村区某小区住宅楼一单元一楼西侧住户。2024年8月25日,他发现自家的房顶有漏水现象,随即与二楼业主及物业公司联系。经排查,原来是该单元西侧公共管道堵塞,导致二楼反水,进而造成一楼房顶漏水、屋顶筒灯及吊顶不同程度的损坏。当时,物业公司对二楼积水进行清理并疏通管道,发现堵塞物多为建筑和生活垃圾。

2024年9月14日,马某的屋内再次出现漏水情况,物业公司也再次对管道进行疏通。对此,二楼业主郭某也很是苦恼,房子是准备给儿子当婚房的,刚装修好就被污水淹了。随后,他便将物业公司及楼上已装修或入住的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诉讼中因各方当事人对损失金额及责任比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鉴定费用较高,郭某撤诉。”主审该案的法官李娟娟说。

随后,一楼业主马某又将二楼业主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诉讼中,二楼业主以二楼与楼上住户共用下水管道为由,要求追加楼上已装修或入住的业主为共同被告。同时提出,希望法院一并解决二楼损失的意见。

一场法理情的“较量”

这起纠纷涉及的业主达到了11户,调解难度可谓难上加难。但李娟娟还是希望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判决势必需要权威鉴定,加重了当事人诉累;‘一判了之’后续还会有更多的隐患,大家不服气不愿配合赔偿,可能就要走到执行程序。这样既起不到‘案结事了’,更不要谈‘人和’。”李娟娟说。

果不其然,第一次庭审除二楼业主郭某及物业公司到庭外,楼上9户业主仅有3户业主出庭应诉。庭审后,考虑到一楼业主本身所主张的损失就不高,如果不能调解就需要鉴定来确定损失,3万元的鉴定费会增加各方当事人的成本。李娟娟在庭审结束后,随即联合物业公司组建了“一单元漏水”业主微信群,并将搜集到的辖区以及全国类似案例判决结果发送到微信群内,先行向各业主进行释法,留下联系方式。同时,组织大家到一楼业主家中实地查看受损情况,充分听取各业主的意见。

可是这些信息在微信群里就像石沉大海,惊不起半点波澜。有个别业主主动加了李娟娟的微信、咨询法律问题,而涉案的大部分业主则选择不配合、不参与、不回复。

李娟娟便通知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当天晚上,就有不少业主加了李娟娟的微信。“李法官,你发在微信群里的内容虽然没人回复,但我们都看了。鉴定的事儿能不能再等等,我们其他业主还建了个微信群,大家正在讨论。”一位业主这样对李娟娟说。

在鉴定当日,看到业主到场的比较多,并有意愿调解。抓住这个机会,李娟娟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进行了解释。考虑到下水主管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负有对业主共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修管理义务,虽然其在第一次返水发生后进行打扫、清理和疏通,但并未完全排除故障、消除隐患,短时间内又发生堵塞,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较大的责任比例。同时,堵塞的主下水管道系该楼栋同侧的住户共同使用的公用设施,虽然一楼与楼上住户不公用一个管道,但一楼的损失确实是因为二楼共用管道堵塞反水造成的,各住户均有合理使用、保持畅通的义务,各住户无法证明导致该管道堵塞物品具体来源又无其他免责事由,对一楼损失中扣除物业公司承担的部分,剩余损失由已装修或入住的业主均摊。

经过几轮调解,一楼业主对自身的损失也作出让步,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赔偿一楼损失1000元,剩余10户业主每户赔偿200元损失费。

“一揽子”化解纠纷 助邻里和睦友善

虽然二楼住户就自身损失,暂未诉至法院,但本着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的原则,在各业主履行调解协议的现场,李娟娟提出二楼损失一并处理的方案。

“由于二楼受损情况比一楼严重,现场,大家对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二楼的纠纷只能等确定受损金额后,通过诉讼程序再进行调解。”李娟娟说。

此后,她多次组织二楼业主代理人及物业公司协商,最终确认赔偿金额为6000元,其中物业公司赔偿3000元,剩余部分由其他业主均摊。可是,在通知其他业主进行赔偿时又起波澜。

“纠纷发生后,因为二楼业主心里有气,语言表达有些过激,导致有些业主对这次调解比较抵触。”李娟娟说,特别是其中一名业主是名外卖小哥,每天工作很辛苦,再听了二楼业主的难听话,心里难免会有抵触情绪。即使其余业主都已经同意了调解方案,外卖小哥的父亲也同意代其履行,可是他就是不愿与其父亲签委托书,更不愿谈调解事宜。

这次,李娟娟利用外卖配送闲时给这位外卖小哥打去电话,经过近1个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做通了当事人的工作,也才有了开头的一幕。案件办结后,李娟娟带领团队又多次到小区回访住户。不少居民提到,这次纠纷让他们更深刻意识到共同维护公共设施的重要性。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大家的烦心事得以妥善解决,邻里间的关系也愈愈发融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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