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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促和谐 行政争议巧化解

发布时间:2025-08-18 18:13:50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改造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原告李某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撤诉,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

房屋改造引争议

李某为解决自家楼房设计缺陷,将朝北的入户门改为朝东,并新增一扇窗户。行政机关在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充分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情况下,直接拆除了改建部分。李某认为行政机关程序违法,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法院调解破僵局

金水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该案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又关乎行政执法规范性,若一判了之可能激化矛盾。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郭喜珂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一边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梳理执法过程中的细节,向行政机关释法明理,讲明程序瑕疵带来的法律风险;一边与李某多次沟通,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合理维权。 

经过几轮沟通协调,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行政机关意识到自身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承诺将以此为契机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执法环节;李某也认识到自身改建行为的风险,愿意配合行政机关进行房屋整改。最终,双方就整改方案和补偿事宜达成和解,李某撤诉,案件妥善化解。

法治与善治的生动实践

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是金水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该案中,金水法院摒弃一判了之理念,与原被告双方积极沟通,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流程,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下一步,金水法院将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通过调解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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