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的日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近日,驻马店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助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模拟法庭+水库巡查”,多方联动共护碧水蓝天
8月14日上午,驻马店中院、汝南县法院联合郑铁中院、汝南县检察院、板桥水库管理局、板桥镇政府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和水库巡查活动,多方联动共护碧水蓝天。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以一起真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为蓝本,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内各村委会代表、驻村干部、当地群众代表等60人左右参加旁听。模拟法庭由汝南县法院环资法官与汝南县检察院检察官、河南安澜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担任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真实还原了开庭、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模拟庭审过程严肃规范、流畅有序,主审法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汝南县法院法官助理张魁结合案件,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境内天然流域禁渔区、禁渔期及禁用的方法和工具等相关规定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向现场群众讲解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及后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模拟法庭结束后,驻马店中院、汝南县法院干警前往板桥水库开展巡库活动。干警们针对库区边坡沿线展开了全面巡查,现地宣讲在库区进行垂钓游玩、野炊纳凉等活动的危险性并对周边群众耐心提示,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暑期研学+巡回审判”,走进山水林田生态课堂
确山法院邀请确山籍暑期返乡大学生,走进红色确山,在山水林田间开展“探访千年古栗林+桐柏山生态修复基地动植物保护生态研学”活动,同步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村民、游客在沉浸式感受庄严庭审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古栗园中现存千年古栗树有180株,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名录”。漫步其间,确山县法院“七不准”标识牌在绿树掩映下格外醒目。同学们在标识牌前驻足凝视,对“生物多样,地球之彩;守护自然,人人有责”的丰富内涵以及人民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体会。 随后,法院干警与同学们一起,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景区游客、过往群众耐心讲解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帮助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活动中,法院干警还和同学们一起走进桐柏山生态修复基地,在云海松涛间沉浸式体验司法保护创新机制,帮助同学们了解生态修复基地如何为野生动植物构筑保护屏障,直观感受“环境修复+司法教育”的法治魅力。通过实地探寻与互动体验,同学们在山水林田间读懂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密码。
为更好发挥司法审判的教育警示作用,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确山县法院环资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至石滚河镇何大庙村千年古栗园,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并邀请村民、游客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审理情况现场普法,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直观了解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环境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积极号召群众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
普法宣传,让绿色理念根植心间
8月15日上午,驻马店中院、汝南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的方式,向过往群众解读“两山”理念,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日常生产生活中容易忽略的生态法律“红线”,同时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深刻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少群众表示,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生态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生态文明建设与每一个公民都息息相关。此次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7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通过深化普法宣传,让生态保护意识浸润群众心间。
下一步,驻马店两级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一如既往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驻马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