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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合力攻坚破困局 双案并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5-08-11 17:59:39


清晨的幼儿园门口,本该充满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却一度被刺耳的大喇叭和充满火药味的公告所笼罩。一场因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名誉权风波,让昔日的合作伙伴反目成仇。

近日,获嘉县法院民庭汇聚多方合力,成功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并将积怨已久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揽子解决,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由衷赞许,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8月,某教育集团公司与刘某签订《幼儿园租赁合同》,约定自2021年9月1至2025年8月31日,每年租金600000元。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租金支付问题发生纠纷,刘某曾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某教育集团公司履行了支付欠付租金及违约金的义务。但自2025年3月起,刘某多次安排人员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在案涉幼儿园门口采取大喇叭广播、张贴公告等方式干扰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严重损害了某教育集团公司的名誉。

2025年5月7日,原告某教育集团公司将被告刘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并索赔经济损失500000元。

案件受理后,员额法官张秀云认真查阅卷宗,详细了解纠纷来龙去脉,并电话联系原被告,得知双方抵触情绪较大后,依法送达了相关手续,并确定了开庭时间。

开庭前夕,员额法官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再次尝试组织庭前调解。尽管双方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但在与原被告交谈的过程中,员额法官敏锐捕捉到两个关键信息:其一,双方曾有多年的合作基础,关系一直比较融洽;其二,双方均同意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并已初步确定了交接时间。这一发现,为僵持的局面点亮了曙光。

为彻底化解矛盾,员额法官及时调整调解思路,决定从双方的合作情谊和租赁交接入手,建议双方将本案与租赁相关事宜一并协商解决,经过耐心做思想工作,原被告最终接受了这一提议。

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员额法官了解到当地镇政府曾参与过双方的调解工作后,及时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及调解员联系,详细沟通案件背景、前期调解难点和当前“一揽子”解决思路,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调解。

最终,在法院和镇政府的多方合力下,原被告不仅就名誉权纠纷达成和解,更顺利解决了租赁合同的所有遗留问题,原告某教育集团公司自愿撤回了起诉。至此,这两起纠纷得以实质解决。

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推动纠纷一揽子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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