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三门峡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三门峡中院召开。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东方出席会议并讲话,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三门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蕙主持,该院相关部门和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鲁锋指出,综治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三门峡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和运行,指派干警入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综治+法院”解纷模式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人民法庭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践行者,“综治+法庭”多元解纷工作模式有助于精准对接群众司法需求,打通矛盾预防化解的“最后一公里”。各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甘棠议事”载体和“4+1+N”治理模式,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共同完善类型化矛盾化解流程机制,因地制宜参与乡镇综治中心运行工作,以综治中心为支点,推动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明确“综治中心+法院”矛盾纠纷分层化解路径。一是要强化前端预防,即“综治主导+法庭支持”,综治中心通过网格员排查矛盾,法庭提供风险评估;二是要强化终端调解,即“非诉优先+司法保障”;三是要强调末端诉讼,即“法庭兜底+综治中心”配合。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周东方指出,人民法庭作为服务基层、扎根群众的最前沿司法阵地,在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基层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法治建设的坚实根基。
周东方要求,一要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法庭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管理,强分析、找问题、补短板,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沟通协作,在党委领导下,把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做细做实,做实指导调解职能、完善常态化业务指导机制、强化多发易发矛盾纠纷数据分析,深挖纠纷背后的社会治理症结,提出风险防控、矛盾预防、前端治理等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领域问题解决,做实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群众采用非诉机制解决纠纷。三要积极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结合本地风土民情和矛盾纠纷特点,建立和完善类型化矛盾解纷机制,打造“枫桥经验”的本土样本,持续改进司法作风,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讲好法庭故事。四要科学推进法庭管理,加强法庭自身建设,配齐配强法庭力量,探索建立新入职人员到法庭锻炼的工作机制,落实晋升提拔优先考量措施,激发人民法庭工作活力。
周东方强调,三门峡两级法院要围绕法庭工作重点,把人民法庭服务和便民结合起来,把办案和治理贯通起来,把审判和大局统一起来,推动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为强劲的法庭力量!
会上,戴蕙通报了人民法庭上半年度审判质效情况,各基层人民法院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及如何提升审判质效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