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而干练,是辖区群众对鹿邑县法院试量法庭庭长侯俊涛的第一印象。自2006年到鹿邑县法院工作以来,侯俊涛一直扎根于基层法庭。蹲在田间地头勘验现场、在群众家门口巡回开庭、深入街头巷尾普法……这些都是这名“泥腿子”法官的工作日常。他说:“年轻的时候以为做善事就是从事慈善事业,工作久了才发现,作为法官,我多跑一趟,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趟,不也是在做善事吗?”
法官故事
今年4月,一起亲兄弟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摆在了侯俊涛案头。
大张和小张是兄弟,两人的房屋均为他们的父亲生前所建。大张觉得小张的房屋占地更多,就在小张翻盖房屋时拉来一车砖头,堆放在地上阻碍施工。当地村干部调解未果,小张向试量法庭起诉。为了不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亲情”,在征得他们同意后,侯俊涛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办公地点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之前,侯俊涛和同事一起勘验现场。夏日的太阳烘烤着地面,侯俊涛顾不上擦干汗水,就蹲在砖头旁,用卷尺仔细丈量争议地块。勘验结束后,侯俊涛组织大张和小张到村委会办公地点,和村干部一起进行调解。
“你俩打小在一个锅里吃饭,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兄弟,有啥事都应该有商有量、和和气气地处理……”侯俊涛用“老土话”讲的大道理让兄弟俩深受触动,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大张不再阻止小张建房,小张给大张4万元经济补偿并撤回起诉。侯俊涛趁热打铁,拉起兄弟俩的手,握到了一起。
“都说打官司伤感情,可侯法官调解之后,俺兄弟俩感情比以前还好。”兄弟俩握着手说。
次日,放心不下的侯俊涛给小张的代理律师打电话询问情况,得知大张没有收小张给的经济补偿,还把那车阻碍施工的砖头送给弟弟盖房用了。
在侯俊涛看来,现场永远是最好的“第二法庭”。他认为,只有蹲下身子、弯下腰去倾听,才能掌握案件真实情况和老百姓的诉求。“有时候双方打官司只是为了出口气,法官只有到现场去看,真正了解情况,才能拿出让双方都满意的方案。”侯俊涛说。试量法庭每个月都会进行一场巡回审判,不仅便于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勘验现场,还能联合村干部、乡贤等力量开展诉中调解,庭审结束后还可以就地普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樊老汉和段老太均年近八旬,育有三个儿子,可他们均不履行赡养义务。该起纠纷经过多级调解仍未化解,樊老汉和段老太无奈向试量法庭起诉。
案情很简单,但为了帮当事人修复亲情,侯俊涛没有急于作出判决,而是给樊老汉夫妇及三个儿子打了几十通电话,以拉家常的形式,结合法理、情理对矛盾根源进行分析,从社会影响、道德义务等角度释法明理。在侯俊涛的耐心劝导下,三个儿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每人每年向父母支付赡养费1.2万元。看到两位老人的脸上露出笑容,侯俊涛也欣慰地笑了。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侯俊涛还通过“法官进网格”活动,将司法服务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他组织调解员培训,指导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并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纠纷的合力。
“三夏”已过,中原大地交上了优质的麦收答卷。对于侯俊涛来说,那些封印在卷宗里的一件件小事,就是他的收获。
对话
记者:很多时候,基层法庭面对的都是家长里短的小案,办理这类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侯俊涛:办理这些小案,最重要的是与群众共情。法官一定要设身处地体会老百姓的难处,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把自己放到老百姓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地边子”案件,更要加大调解力度。涉及土地、亲情的纠纷,要用心用情,下大功夫去调解,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让群众明白法律规定、感受到司法温度。
记者:结合您自己的履职经验,给新入职的基层法官提一些建议吧。
侯俊涛:卷宗里有法理,田埂上有民情。调解时要有热乎气。首先,业务能力要过关,要熟练掌握法律规定,能够驾驭庭审。其次,要注重提升矛盾调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当地风俗人情,用“土办法”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后,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比如,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了解最新惠民政策,多到田间地头看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把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