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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从不信任、不理解到送锦旗,到底发生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5-07-04 16:22:09


近日,禹州市法院火龙法庭审理李某诉文某、文某经营的一家超市合同纠纷一案。审理中,双方当事人互不退让,意见争议很大,多次调解均失败。

 后经两次开庭,最终判决结案。7月3日下午,案件被告当事人文某却又给火龙法庭送来一面绣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案件详情

2023年6月,李某与文某因租赁问题,签订了一份联营合同书,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结算方式以及违约后对履约保证金的处理等事项。

在后期经营过程中,两人发生纠纷。李某以文某的超市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商登记为由,主张文某违约,应退还履约保证金1万元。庭审中,李某又称文某的超市常因其他纠纷被堵门,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营业额不理想,主张文某超市违约在先。 

文某对李某的主张不认可,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认为李某未经与超市协商,擅自撤柜离场,构成根本违约,且在经营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故不仅不应该退还履约保证金,李某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审理中,火龙法庭马会娟庭长鉴于双方的纠纷标的额并不大,故倾向于先双方调解工作。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处理方案,双方当事人均各执己见,不愿意退让,都对胜诉势在必得,一度不理解法官做调解工作的初衷,甚至都认为法官在偏袒对方。

本案经两次庭审,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各自的辩论意见。经过庭审,双方当事人对可能的裁判结果有了更清晰的认知。火龙法庭最终对本案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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