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窑坍塌 土地损毁
一场持续数月的纷争
一次跨越二十公里的奔赴
一场法理与乡情的交融
法官用脚步丈量责任
以耐心化解积怨
让司法的温度
在寺河乡的苹果林间
悄然绽放
原告高某与被告李某两家相邻,原告的苹果园在被告的屋后。30余年前,被告父母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将其家的苹果窑延伸到原告案涉果园下。后经村里沟通协调,为了邻里和谐,原告默认维持现状。2024年,被告家苹果窑的后半段突然坍塌,造成原告苹果园土地塌陷,地上3棵果树也掉进坑里受损。原告要求被告填平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遭到被告拒绝。经村、组、司法所多次协调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尹庄法庭受理案件后,任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寺河山上,距离市区较远。且正值农忙时节,为方便群众,也为了对现场有更深入的了解,承办法官和法庭干警驱车二十公里,前往寺河乡刘柏村,对涉案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走访调查。据悉,为方便储存,寺河山农户家普遍建有苹果窑,大部分会延伸到别家地里,有的还会通过公共道路。因苹果窑建成时间较长,有时年久失修,或遇到雨季,就容易出现坍塌。
为化解双方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法官邀请村书记、组长、民调主任对原被告进行调解。但两家因此事积怨颇深,一直吵骂不休。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释法明理:目前苹果窑坍塌,对两家的生产生活都造成一定不便和危险,为双方安全、利益考虑,建议双方先解决土地清理填平和苹果窑修复加固问题。原告意有所动,而被告态度不积极。眼看雨季将至,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当机立断,果断让原告先行修复,并保存好相关开支记录,后根据原告提交证据,结合受损果树的数量、树龄,参考相关果树赔偿标准、当地市场行价和给原告造成的利益损失,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
宣判后,原、被告均无异议,并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进行交付。考虑到双方交通不便,任法官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帮助双方履行判决。至此,此事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都对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
近年来,尹庄法庭不断践行“枫桥法庭”和“马锡五审判”精神,走村入户倾听民意,做到诉前提前介入、诉中沟通化解,诉后协助履行,为群众解决一批干群、邻里之间矛盾激烈的“老大难”“急难愁盼”案件,得到辖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