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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元纠纷咋化解?两招解决

  发布时间:2025-06-18 16:56:50


在建设工程纠纷中,“保全+调解”机制正成为高效化解千万级争议的有效方案。今天这个案例,漯河市召陵区法院承办法官仅用这两招就轻松化解纠纷,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某地产公司与某建筑公司针对某项目先后签订六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地产公司先后把案涉项目各个标段及附属工程均交由该建筑公司施工。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积极履行施工义务,地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节点积极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然而,在合同履行后期,该地产公司资金状况出现问题,虽然建筑公司完成施工且双方就工程量及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但是地产公司迟迟不能按约定支付下余工程款。两公司关系恶化,原告建筑公司遂诉至召陵区法院,要求被告地产公司向其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原告建筑公司申请对被告地产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等共计一千余万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办理过程

收到案件卷宗材料及保全材料后,承办法官立即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保全申请,及时作出保全裁定。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是市场经营主体,为尽可能减小诉讼程序对企业经济的影响,推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保全完毕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了解其对原告起诉的意见,并告知原告所采取的保全措施会对其企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承办法官也及时将与被告沟通的情况告知原告,耐心分析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点,以期促成双方调解。

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但是因为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原告迫于下游施工方、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压力,无奈之下才选择诉至法院。从保全结果来看,被告账户确实仅余不足五十万元资金,但是因为原告保全案涉房产,将会因房屋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导致意向购买客户流失,被告丧失资金来源,案件陷入“死局”。

承办法官兼顾双方利益,引导原被告双方通过解除对部分账户及房产保全措施,变更保全财产的方式,保证被告房产能够正常售卖,企业能够继续运行。被告在账户解封当天即将账户内剩余资金支付给原告,并在部分房屋售出后向原告支付部分工程款,双方矛盾得到极大缓解。对于下余未付工程款,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等十项调解内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在这起大标的额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召陵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运用“保全+调解”的方式,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发展。下一步,召陵区法院将继续致力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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