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铁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某建设公司申请执行某区人民政府、某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行政协议纠纷案件,案涉标的达434万余元。执行法官以公正高效的执行获得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认可和赞扬,分别向我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某建设公司与某区人民政府、某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行政协议纠纷一案,郑铁法院经过审理作出行政判决,判决某区人民政府、某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共同赔偿某建设公司434万元及利息损失。因某区人民政府、某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未主动履行义务,某建设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郑铁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建伟、法官助理杨玉岸首先梳理案件脉络,进行现场调查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经调查了解,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经营困难,急切盼望拿到赔偿款,投入生产经营,而被执行人某区人民政府、某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因本级财政资金困难,难以支付赔偿款。
面对难题,郑铁法院执行局进行了集体研判,认为如果单纯对被执行人某区人民政府、某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采取查封冻结方式强制执行,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应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化解矛盾纠纷。遂分别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开展工作,某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提出,财政资金非常紧张,有很多民生项目也急需资金,难以一次性付清赔偿款,只能分期支付,同时请求我院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免除20余万元利息损失。而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系国资企业,审计、纪检监察有相应内部监督要求,需要公司开会集体研究后再决定。
为推动问题的尽快解决,郑铁法院主要负责人带领执行局局长张建伟、法官助理杨玉岸主动到洛阳,对接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建议申请执行人充分考虑某区人民政府财政困难的现状,接受分期支付方案,适当减少或免除利息损失。后又约见被执行人某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义务,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在郑铁法院的积极推动下,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同意被执行人某区人民政府分期履行义务,并愿意免除20余万元利息损失。被执行人某区人民政府积极筹措资金,于4月1日和6月9日向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支付了赔偿款434万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6月11日,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给郑铁法院寄来感谢信,感谢我院为企业排忧解难,用法治保障营商环境。6月12日,被执行人某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给郑铁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府院联动,纾困解忧”。
郑铁法院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高效公正执行,让胜诉权益真正落到实地,既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也化解了政企矛盾,诠释了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温度,为化解涉党政机关纠纷、护航经济发展贡献执行力量,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再添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