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登封市卢店街道熙攘的市井烟火中,卢店法庭如同一个静默而坚实的“法治驿站”,守护着辖区的安宁。近年来,卢店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引领,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庭实践,通过机制创新与服务下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5年1—5月,受理案件256件,审结案件214件,其中调解结案122件,调解率57.01%,曾获郑州中院“集体嘉奖”荣誉称号。其“1+N”集中联调、巡回审判进社区、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举措被郑州中院、省法院、《河南法治报》等报道。
一、“1+N”集中联调
合力化解群众“烦心事”“感谢法官,感谢村干部,要不是你们耐心调解,我们这老邻居可真就成冤家了。”唐庄镇杨庄村的杨大爷感慨道。一场因邻里口角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在卢店法庭启动“1+N”集中联调机制后,迎来了圆满结局。

原来,杨大爷和女儿在自留地边放了几车渣土,邻居杨某以妨碍通行为由,一时冲动在村组微信群说了难听话。杨大爷父女认为名誉受损,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杨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卢店法庭受理后,法官屈逍婷意识到,邻里纠纷若直接判决易伤和气,如能调解则利于今后和睦相处。于是,便果断运用“1+N”集中联调法,邀请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多方共同参与调解。最终,杨某终于愿意向杨大爷和女儿公开赔礼道歉,杨大爷和女儿也愿意放弃索赔精神抚慰金,双方打开心结,冰释前嫌,就此握手言和。
“1+N”集中联调是2023年11月登封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后,在人民法庭推出的创新举措,“1”指一名员额法官,“N”指联合村(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乡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行业调解等多方力量,“集中联调”即在法官前期充分研判案源特点的基础上,将涉及到当事人是同一个自然村(社区)的案件每个季度选定时间段集中多方力量进行联合调解,既便民高效、节约司法资源,又提升了调解成功率。
二、巡回审判进社区
法治教育“零距离”“法官,我认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钱我一定还!”在卢店街道龙泉路社区临时布置的巡回法庭里,被告刘某斩钉截铁地向法官承诺。这是一起因好友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2022年,刘某因购车贷款逾期无力偿还,便向张某借款应急。2023年双方结算后,刘某还欠款10万元,并立下借条约定分期偿还。然而,在还了部分款项后,刘某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张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卢店法庭受理后,敏锐洞察此类纠纷的普遍性与教育意义,不满足于坐堂问案,而是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主动将法庭“搬”到社区,群众身边。在庭审中,法官屈逍婷不仅厘清法律关系,还注重唤起双方旧谊,强化诚信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
这种“上门开庭+现场调解”的模式,用“脚步丈量民情”,将法治课堂开到百姓家门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是“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矛盾的延伸触角。
三、坚持高效便民
扎实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我这把年纪,出门不容易啊!能在家门口立案,还这么快拿到赔偿款,真是没想到!”七十四岁的高大爷紧握法官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高大爷因与杨某某曾存在过节,在村中遭到醉酒后的杨某某殴打,花费医药费了四千多元。杨某某既不赔偿,也不道歉,高大爷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0205元。卢店法庭考虑到高大爷年事已高、伤后初愈,故为其在法庭直接立案。立案后,卢店法庭的执行团队研判发现此案执行风险高,遂与法官提前沟通该案情况。开庭当日,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力促调解,并与执行团队一同督促杨某某当场履行,一次性赔偿高大爷5000元,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登封法院在卢店法庭试点推行“立调审执一体化”,采用“执行团队驻庭”模式,选派资深执行法官常驻法庭,从立案阶段即介入评估执行风险,有效避免“程序空转”,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推动矛盾实质化解,是“枫桥经验”“服务不缺位”的务实举措。2025年1—5月,卢店法庭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29.90%,低于全院整体水平10.58个百分点,低于全郑州市整体水平21.86个百分点。
“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智慧凝聚合力,让公平正义的司法阳光,照亮辖区每一寸土地,温暖每一位百姓的心田。”卢店法庭负责人屈逍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