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在新安法院石寺法庭辖区的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里,一场场特殊的“上门调解”正悄然化解着村民间的矛盾纠纷。石寺法庭法官携手驻村干部、村委委员组成联合调解力量,让法治力量与乡土人情同频共振,短时间内便成功促使两起涉民生纠纷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为乡村和谐注入新活力。
案件一
村民崔某因同村邻居拖欠19000元借款诉至石寺法庭。法官积极深入村庄,释法析理明晰债权债务,驻村干部则从邻里守望相助、同村同族兄弟的乡土伦理切入,唤起双方昔日情谊。经过耐心沟通,崔某同意撤诉,一度紧绷的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案件二
84岁田大爷含泪起诉四名子女的赡养费纠纷,石寺法庭法官深感该案责任重大,带领法官助理、法警来到田大爷所在村的村委会,向其子女严肃阐明法定赡养义务,村委委员则从家庭责任与孝道传统入手,耐心倾听各方困难,引导子女反思亲情可贵。最终老人撤回起诉,子女赡养问题得到妥善化解。
这两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石寺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石寺法庭的专业指导、驻村干部的深入联络、村委委员人熟地熟优势互补,构建起覆盖矛盾萌芽、调处、化解全过程的“解纷链”。法官携卷下乡,驻村干部“拉家常”摸实情,村委委员巧用乡情纽带,共同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里,把生硬的法条转化为有温度的解决方案。
结束语
石寺法庭联合调解模式的成功证明:法治力量扎根乡土,情理法交融方能直抵人心。当法槌的庄重与乡土的温度携手,再棘手的矛盾也能找到柔性的出口。这联动共治的探索,正将“和为贵”的传统智慧深深植入乡村治理的土壤,为构建无讼和谐乡村绘就动人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