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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5-05-27 16:54:05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助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5月26日,新乡中院举办“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市总工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代表等2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感受司法氛围。

本案系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崔某某称其2022年入职某公司,某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无故将其口头辞退,崔某某起诉要求某公司支付赔偿金;某公司称崔某某是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应支付赔偿金。一审法院以某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崔某某因个人原因离职,某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为由判决某公司支付赔偿金,某公司不服,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某某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的,公司不应该给他支付赔偿金!”

“我在公司干了两年了,你们无故将我口头辞退,就是应该赔偿我!一审也判了我胜诉,你们就是理亏!”

......

“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某公司应否向崔某某支付赔偿金?”“一审判决某公司支付赔偿金有无不当?”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这起劳动纠纷的核心争议,组织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辩论,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查明案件事实及正确适用法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看看旁听代表是怎么说

“我在工会从事法律工作,日常也会参与到劳动争议的调解中。很荣幸能够受邀来到新乡中院参与这次庭审观摩活动,切身感受庭审,我感觉非常庄严、神圣。希望今后能加强跟法官的学习交流,共同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天的庭审非常高效,双方紧紧围绕着证据展开辩论,尤其是被上诉人作为劳动者自己应诉,能够根据审判长的引导做到有理有据,有条不紊,是非常难得的。”

“随着近年法律宣传的普及,我感受到劳动者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大家开始注重保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这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工会所希望看到的。”

下一步,新乡中院将持续深化民法典普法宣传实效,运用“以案释法”“群众旁听”等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进群众生活,为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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