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新乡中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举行商事调解理论与实务研究三方合作签约揭牌仪式暨座谈交流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晓景,上海政法学院调解学院院长侯怀霞,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共同签署《三方共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及商事调解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协议》并举行揭牌仪式。新乡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明慧主持签约揭牌仪式。
与会人员围绕商事调解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新乡中院、牧野区法院、红旗区法院代表同志介绍了近年来全市及辖区法院商事审判及调解工作情况,并分享了在持续建立完善商事多元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和调解职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面的经验做法。牧野区法院、红旗区法院的调解员代表以及诉调对接组织工作人员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在先行调解方面的工作经验,尤其是在先行调解制度改革和运行模式下,如何充分发挥商事调解优势,实质性化解商事纠纷进行了深入探讨。
侯怀霞院长表示期望与新乡中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手在商事调解员队伍建设方面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在调解培训、教材建设及课题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研究,向着共同目标合作发力,让调解之花在中原大地绽放光彩。
陈晓景副校长回顾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新乡中院的合作历程,对新乡法院在调解工作中的先进工作经验进行了高度赞誉,希望能够在调解方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机制。
王静院长表示,此次三方合作,是新乡中院首次就商事调解相关内容与高校携手共建,期待通过此次合作,探索形成全国独树一帜、特色鲜明的“理论+实务”复合应用调解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也期待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课题研究、实践创新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切实推动合作协议落地生根。
王静院长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商事调解的重要意义,商事调解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一环,我们要立足审判职能,强化商事调解,不断提升商事审判质效,实现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二要加强商事调解员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商事调解组织,加强与商事调解组织合作沟通和持续联动,努力推动商事多元调解组织的实质化运作,共同打造商事调解精品案例。三要加强院校合作,共建商事调解人才协同培养新机制。这次商事调解理论与实务基地的成立,对今后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和机遇。通过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增强调解员履职能力,提升商事调解对解决纠纷的影响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部党委书记王健,经济法学院(环境法学院)院长樊晓磊、副院长李依林、副教授刘媛、院务主任张栋,上海政法学院调解学院副院长杨向东,新乡辖区诉调对接组织、调解员及新乡法院部分干警代表参加签约揭牌仪式并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