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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如意:心有山河,落槌有声

  发布时间:2025-05-16 17:28:33


18年前,他从部队转业到法院,披上法袍,握起法槌,成为这一片绿水青山的法治守护者,挥毫写意着河洛大地这幅水墨丹青。

他就是洛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索如意。

“如果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幅山水画,那么法治就是我手中的画笔。”

以“创新”为渲染,写意勾勒“山水”画卷

2017年,索如意被调整到环资庭。面对新领域、新任务,他没有丝毫退缩:“这对我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以前我的工作主要在民商事领域,对于环资这类新类型案件,我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在日复一日的司法实践中,索如意意识到,环境资源审判的目的不是一罚了之、一诉了之、一判了之。作为法官,需要让司法审判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在办理洛阳某公司大气污染一案中,如何通过裁判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是索如意首先考虑的问题。秉承着“恢复性司法”的理念,索如意一方面主动与污染企业对接,促使污染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通过更新设备、改进工艺等达到减排标准;另一方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确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当量、对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和虚拟治理成本,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植树造林”的生态环境最优替代性修复方案。

在索如意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污染企业分别在黄河边进行了1500亩和约70000平方米的两次植树造林工程,对于恢复黄河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依托案件的审结,洛阳中院协同该企业在新安县共同设立了洛阳市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以司法审判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办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的同时,我们只有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把司法审判与环境保护有机融合,创新探索一些更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的生态修复方式,才能守住自然生态的安全边界。”索如意这样说。

以审判为骨,工笔描绘“司法为民”气韵“

2019年,随着审判领域调整,索如意的肩上再次加码,开始办理行政案件。

“行政审判是公益与私益衡平的艺术,对我的考验更重。”索如意在办案中,把“多倾听、多沟通、常联络”作为最基本的要求,注重在立案之初就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倾听其想法、了解其根本诉求,帮助其明确诉讼请求,理顺争议化解思路,力争将矛盾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化解。

诚心、耐心、恒心,一场场行政纠纷在索如意的审判、调解下消弭于无形,一位位当事人在他的认真倾听与释法明理中得到了满意答复。连续三年,索如意的办案量居行政团队之首,也正是在这些大小案件的淬炼中,让索如意不断打磨着“眼光在事实与规范间往返流转”的本领技巧,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既然选择了做法官,就是选择了不停的学习与思考。我将时刻保持‘空杯心态’,常学常新、久久为功,以谦虚严谨的态度、笃行实干的作风,为行政审判、环资审判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十余年漫漫审判路,风雨守初心。索如意正用司法这支画笔,描绘出河洛大地更加美丽的山水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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